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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伦肖像被侵对方拒道歉 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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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4月15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表长微博,表示“爱可西谷公司侵犯周杰伦肖像权,被判令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该公司拒不执行,法院依法对公司名下财产采取查封措施,并决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予以信用惩戒。同时,法院近期将依法强制其在相应媒体刊登该公司道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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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法院微博截图(图片来源:新浪微博@北京海淀法院)

此微博一出,网友们也都力挺周杰伦,纷纷表示“周董好样的!”

事件回顾

台湾艺人周杰伦称爱可西谷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举办“ICOO代言大猜想有奖竞猜活动”中擅自使用自己的肖像和姓名,还单方面宣称自己是该公司产品的代言人,周杰伦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和销售侵权产品的中关村海龙市场中心等单位进行起诉,索赔600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612美元)。

周杰伦诉称,2010年1月28日开始,爱可西谷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举办“ICOO代言大猜想有奖竞猜活动”,在此活动中,自己的肖像和姓名被广泛使用。2010年3月17日该活动结束后,该公司宣称其最终确定聘用周杰伦为其生产的MP3等音乐产品的代言人。事实上,该公司与原告之间并无任何代言关系。2010年6月3日,周杰伦委托代理人在海龙中心经营的海龙电子城二层的百事恒兴公司和星联众达公司摊位购买到侵权产品。

周杰伦认为,其是享誉两岸三地的台湾艺人,其肖像和姓名承载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精神价值。四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的肖像,获得非法利益,已经构成了对他肖像权的侵犯,并使他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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