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两年多的中国反腐风暴,使得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几乎获得了在七常委中仅次于习近平的高关注度。最近,王岐山的一声“长叹”又引来了外界的纷纷解读。被外界视为“铁腕书记“的王岐山似乎在对于官员“特赦”这一问题上表示出了忧心忡忡和犹豫不决,这与其早前对于该问题的所持的鲜明的反对立场的形成了巨大反差。于是,社会各界开始为王书记“排忧解难”,纷纷论证特赦的可行性以及如何特赦,甚至有人设计出了多套“特赦”方案向王书记“建言献策”。其实,王岐山根本不需要对此忧心费神,因为,“特赦”是“想都不应想”的问题,对于下定决心欲“澄清吏治”的中共来说,根本就不应有“特赦”的概念!
特赦不符合中共“从严治党”的要求
中国共产党能从一个几十人的小团体发展成为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的超大规模的国家执政党,除与其“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莫大关系外,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就是中共是一个有着铁一样纪律的组织队伍。在各个历史时期,中共都把党的建设尤其是组织纪律建设视为事关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去年末,中共提出“四个全面”作为新一届中央集体领导治国理政总框架。其中“全面从严治党”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部分。然而,毫无疑问,对贪腐官员进行“特赦”和“全面从严治党”是相冲突的。
而“特赦”不仅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矛盾,还有损其他“三个全面”的方针落实。在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强调要把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等一切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情况下,“全面从严治党”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前提,因此,“特赦”不但破坏了“全面从严治党”,也全面破坏了中共“四个全面”的治国理念。
特赦违背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在党章中已说得很明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做“人民公仆”,这也是共产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这也是中国8600万共产党员的第一必修课,更是他们的生命线。对贪腐官员的特赦毫无疑问是对其性质的背叛。既然你不为人民服务了,而是为自己或“为人民币服务”了,那就要被清除出共产党的队伍,还要接党纪国法的制裁。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在执政之初,就对党内外宣示,“打铁还需自身硬”,“物必先腐而后虫生”。练就“金钟罩铁布衫”以及善于清理腐化的寄生虫以保持机体的强新是新时代条件下对共产党的重要要求,而对于贪腐官员的网开一面无异于自挖墙角,最终危及执政合法性伤及执政根基。中共应当认识到,反腐并非瓦解其统治基础,而丧失民心才是致命性的。而同时,要化解一直以来外界有认为的反腐“权斗说”“政变说”等等,要赢得公众对于反腐的更加深入的支持,就不应当考虑要不要特赦,反而要求中共在扩展反腐败高度、保持反腐败力度的同时,还要拓展反腐败的广度和深度。在打破庙堂之高老虎肆虐行的同时,还要解决江湖之远苍蝇满天飞的情况。要让公众感觉到看到一个个贪官的落马并非与自己生活无关,要让民众真正从反腐运动中得实惠。就目前来说,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觉得到”的还是类似“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这样的制度性措施,这些都是在消解官员腐败的温床。反腐最终要使得政府公务员工作作风和政府执政与服务能力得到改善,以避免“走得太远而忘记为什么出发”。因此,在这种情势下,为防止民众失去希望,避免两年以来通过反腐凝聚的民心再次失去而损伤政府威信乃至引发社会动荡,中共不但不能提特赦,还要义无反顾毫不客气的将反腐败强势推进下去。
腐败仍有攀升 何以谈特赦?
对善于钻营制度漏洞的官员来说,似乎对两年多来的反腐运动产生了“抗体”,越来越适应反腐“新常态”了。正如多维名博牛泪所言:“反腐的最大难度,不在于拿下一两只超级老虎,而在于从整体上遏制在中共党内普遍存在且不断蔓延滋生的贪腐趋势。在高压反贪已经进行两年之后,官僚体系对反贪威慑的疲态反应和厌烦情绪正与日俱增,一旦官员适应了种‘新常态’反腐模式,高压反腐的威慑力会大打折扣,腐败就会如春草般继续疯狂滋生。”
在过去两年的反腐高压之下,腐败现象仍有攀升的情况。官方出具的资料显示,从今年2月份整个中国整治“四风”的“大数据”来看,官员违纪现象仍有发生,尤其是违规公款吃喝不降反升,较1月份上升近3成。而在这种反腐高压态势下,出现这种顶风作案的现象表明,反腐不但不应妥协,反而要求官方反腐势头不能减,另外还要不断创新反腐败机制和手段,不断调整和适应在反腐风暴中所暴露出来的新问题,应对出现的新状况和新形势。而在反腐正处于如此胶着的“状态”下,此时提出“特赦”无疑是愚蠢的行为,很容易使过去的努力付诸流水。
腐败由“明”转“暗” 特赦易助长不正之风
许多贪腐官员在两年来反腐高压下腐败有所收敛,同时,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就是一些腐败由“明”转“暗”、花样翻新,这也极大侵蚀了反腐风暴所取得的成果。早在一年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就邀请网友晒一晒身边披着“隐身衣”的“四风”问题,以网友建言的形式揭露花样翻新的隐蔽腐败现象。经梳理发现,在网友晒出的案例中,除了舆论聚焦的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等送礼方式的“升级”,在公务用车、公款吃喝、违规报销、权力寻租等众多方面,隐蔽贪腐现象都花样繁多地存在。在持续的反腐高压下,这些顶风作案的腐败行为由“明”转“暗”的情况说明,要打破官场歪风的惯性和存留在一些官员中的侥幸心理,彻底铲除包括以更隐蔽、更狡猾的方式规避反腐打击的现象依然任重而道远。因此,在仍有部分“上有对策下有政策”“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现象存在的情况下,一旦提出特赦则极有可能引发腐败的反弹,使得腐败的回潮变本加厉。所以,在中共尚未完成反腐败的制度建设的情势下,保持强力反腐仍有巨大的必要性。
特赦,历史并无章可循
在众多的特赦论中,一个带有巨大迷惑性的观点认为,中国古代一直存有“特赦”,因此,现在提出“特赦”有历史可循,可为现代借鉴,可是,历史并非真是这么回事:中国古代虽有特赦,可基本不赦贪腐的官员。
封建时代的特赦有着特殊的历史性质。特赦是中国封建时代的一项重要社会民生政策,尤其是严刑峻法的历史时期,特赦会被老百姓视为“天降甘露”。古代百姓在渴望严明刑法的同时,约法省禁也是民众的期盼。而对于罪犯的特赦被统治者视为是实行“仁政”的标志,是“德披天下”的行为。
古代的特赦有一定条件,如每逢皇帝即位、皇子出生、皇族生日等重大事件,皇帝常常会发布诏令,宣布“大赦天下”。但是,对于赦免的对象,封建时代也有着严格的要求,在众多可以赦免对象和罪行中,腐败入罪的官员往往不在其列。如,唐朝是历史上大赦最频繁的一个朝代,但唐朝统治者都在诏令中明确说明,天下大赦,唯十恶、官员贪赃者万不能赦免,其后的王朝更是如此。
可见,虽然在封建王朝时期,虽有“特赦”的案例,但纵观这些案例,即使对众多刑事重罪进行赦免,也从未赦免过贪官。几千年来,中国都将贪腐视作与谋逆造反同样绝不可赦免的罪行,传统社会尚且如此,在提倡“依法治国”的现代社会就更不能对腐败官员放纵。另外,在对于特赦的讨论之中,还有一些“花言巧语”也“不能不防”,比如有论者指出实行特赦能够减少反腐的暂时阻力,从而为以空间换时间的反腐制度建设营造机会,还可以赦免贪腐官员换取对他们对改革的支持等等,其实,这都是荒谬之谈。对于官员的贪腐是无可争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此,可以说没有任何可以赦免的理由。而对于有贪腐情形的官员不但已不具备再作为改革主体的资质,而且应当毫不留情的剔除出公务员队伍。
最近媒体和舆论对于的“特赦”的热议,其实都是源于一种疑问,即持续两年有余的反腐运动走到今天是不是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而难以以之前的强度和力度进行下去了,而不得不接受官员们的一些条件。在此之际,中共应当保持头脑清醒并旗帜鲜明的做出回应:强势反腐仍然在路上,而且绝不会手软,对于特赦之论,是“想都不应想”的问题。反腐虽然有风险,需要小心谨慎,眼下形势也不能让人乐观,可也不至于过度悲观。无论是所谓通过特赦以换取官员支持,还是说要规避因强势反腐可能引发官僚群体对整个体制和系统进行围攻和反击等论调都是站不住脚的。反腐败制度的建成需要时间,可这绝不是通过“特赦”等手段换得的,而严肃党纪国法是中共在任何时刻任何条件下都不能懈怠的。所以,如多维专栏李园客所说,王书记大可不必为此叹气,在反腐之路上仍需继续保持“任性”,一如既往地雷厉风行,在挑战中抓住机遇,中国必将取得反腐这场战争的最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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