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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法官裁定公交车必须刊登有争议广告

纽约一名法官做出裁决,纽约市的公交车必须要刊登指穆斯林杀害犹太人的一则有争议的车身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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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公交车

纽约大都会运输署(MTA)此前曾反对刊登这则争议性广告,认为这则广告会煽动暴力情绪和恐怖主义。

不过,法官约翰•柯特拒绝了纽约大都会运输署的反对意见。他表示,这则广告所涉及到的言论自由权利应受到美国宪法的保护。

这则争议性广告是由一个名为“美国自由防卫倡议(American Freedom Defense Initiative)”的组织支付费用并要求刊登的。在此之前,芝加哥和旧金山市的公交系统均已刊登了此争议广告。

争议性内容

这则广告中展示了一名头部和面部被围巾遮住、只露出凶狠目光的男子。在这名男子的图像旁边有一则引文。引文写道:“杀害犹太人是对真主阿拉的敬奉。”这则引文出自一部由巴勒斯坦军事组织哈马斯制作的音乐视频。

这则争议广告还问道:“这是他的圣战,你的呢?”

法官约翰•柯特说,尽管他对安全事务保持敏感态度,但纽约大都会运输署不仅低估了纽约人的容忍程度,还高估了这则广告可能带来的潜在影响。

法官柯特还说:“很难相信一则没有在芝加哥和旧金山造成影响的广告会煽动纽约市民的暴力情绪。”30天上诉期

法官柯特给予纽约大都会运输署30天的时间,来决定是否对有关裁决提出上诉。

纽约大都会运输署发言人亚当•利斯伯格表示,“对判决结果很失望并正在仔细研究各种可能的对策”。

这个名为“美国自由防卫倡议”的组织,是由一位名叫帕梅拉•盖勒的博客作家兼活动家所创立的。这个组织被人权组织“南方贫困法律中心(Southern Poverty Law Center,SPLC)”列为反穆斯林组织。

至于作出有关判决的法官约翰•柯特曾在2006年10月判处人权律师林恩•斯图尔特入狱28个月。罪名是为其客户、制造1993年世贸中心爆炸案的恐怖份子首脑奥马尔•阿卜杜勒-拉赫曼提供实质性帮助。而当时的检察官们认为林恩•斯图尔特应该被被判入狱30年,而并非只有2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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