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本周三通报各地法院查处的六宗法院官员违反中央严禁奢靡之风「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其中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四名法官,去年接受律师事务所和工程公司联合宴请,饭后又在歌厅接受「有偿异性陪侍」而遭受党内严重警告或免职处分。案件引发网民质疑警方没有采取刑事行动,认为涉事官员有召妓之嫌。
党内严重警告或免职
通报指,去年九月二十四日晚,舟山市普陀区人大法工委主任高维跃、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赵智广、审判保障中心主任张超洋、刑事审判庭庭长施忠平等四人,在舟山市普陀区某酒店接受浙江星舟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某某及浙江昌屹工程建设公司朱家尖分公司经理田某某的宴请。宴请结束后,高维跃等四人又接受郭某某、田某某的安排,到附近某歌厅唱歌、喝酒等,并接受有偿异性陪侍。宴请及娱乐活动共消费七千二百元人民币,由郭某某、田某某支付。
通报认为,高维跃等四名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接受宴请,并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接受「有偿异性陪侍」,影响十分恶劣:从时间上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已近两年,他们仍置若罔闻,是典型的顶风违纪;从身份上说,四名从事法律工作的党员干部却明知故犯;从性质上说,赵智广等三人身为法院工作人员,接受律师安排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也违反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廉洁规定,严重影响执法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现时四名法官要遭受党内严重警告或免职处分。
网民质疑公安不拉人
该案经公布后随即受到网民热议。有网民认为「有偿异性陪侍的用词过于文雅,实质就是嫖娼。」有网民则进行案例对比,称去年十月广东东莞著名夜总会盛世歌朝,因有偿异性陪侍被公安查封,二十六人被带走调查,并责令其停业整顿六个月,盛世歌朝其后结业。网民质疑为何东莞夜场有偿异性陪侍被公安拉人,而浙江舟山法官等官员则不用被捉。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