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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公司被曝吸储10.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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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多人投资2000余万购买“理财产品”变“飞单”的投资公司被披露多日以来,有更多的投资人称,从相同涉事公司直接购买的理财产品早已陷入兑付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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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资者出示的协议书上,虽然注明“有限合伙”字样,但投资公司并未变更合伙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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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中投汇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位于建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的办公点已空无一人。

目前,朝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涉事公司立案调查。据知情人士透露,已掌握的涉事理财项目有14个,涉及300多人,金额达10.8亿元。但以上细节警方并未予以证实。 300多人成立维权小组

昨日,投资者关女士称,去年从中投汇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中投汇富)购买250万元的两个理财产品,到期后无法兑付。而中投汇富正是本报此前报道2000万“飞单”的涉事公司之一,另一家公司为中诚联合(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中诚联合)。

关女士等部分投资者是直接从中投汇富客户经理手中购买的项目产品。关女士介绍,目前已有300多名投资者组成维权小组,涉及本金和约定收益约10.8亿元。投资者的合同显示,2014年11月,中投汇富仍在出售新的理财项目,直到去年12月,朝阳警方正式对其立案调查。

中投汇富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明确规定,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目前,中投汇富和中诚联合的工商信息显示其状态为“在营”,其登记机关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法制科一工作人员称,“公司涉嫌犯罪时,工商局需要有关部门的提请,才会吊销营业执照。”

有限合伙人信息未变更

关女士等多位投资者表示,事发后,他们查询得知购买的产品为“有限合伙”形式。但在企业信息网上无法查询到合伙人变更信息。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说,根据《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投资者的姓名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如果购买者投资了有限合伙企业,而企业登记信息中没有变更,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但从执法层面来说,工商管理部门很难获知有限合伙企业是否需要变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还没有见过有限合伙企业因此受罚。回应

市金融局“打非办”:

“有限合伙”案件涉债务最高达上百亿

昨日下午,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打击非法集资办公室”一工作人员称,中投汇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符合条件,警方调查后将进入司法程序。该工作人员介绍,“打非办”主要的工作包括协调案件、调节不易认定的犯罪等内容。

“近年来,我们接到的有限合伙犯罪案件很多,许多投资公司打着‘合法私募的外衣’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该工作人员表示,类似中投汇富的非法集资通常有很大的迷惑性,而受害的投资者不仅是普通老百姓,许多高知识分子也难以辨别,投资者应该提高警惕。他介绍称,已有的有限合伙犯罪案件中,涉及债务最高的达上百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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