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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袭击个案提审 技术员及清洁工判刑

多宗涉及占领行动的检控个案,周五(24日)在香港法院分别提讯。

其中,电讯工程技术员云维泰,被控于去年11月29日在占旺区清场后,向交通部警司投掷水樽,令对方左边面颊受伤流血,被九龙城法院裁定袭警罪成,判监14天。

裁判官宣判时表示,法庭不会姑息袭警行为,又指被告煽动他人向被包围的警员投掷载有水的水樽,这些水樽因有重量而具有杀伤力,故判处即时监禁是无可避免。

有藏毒案底的云维泰闻判后,透过律师申请上诉,并获准以500元保释。期间,不准离开香港。

另外,58岁清洁工陈松水,涉嫌殴打一名反对占领行动的人士,导致受害人左边口角缝了6针,被判监一个月及赔偿2千元予受害人。

事发在今年1月6日,有精神病纪录的67岁司机卢达威,在港大李嘉诚医学院大楼外,高声批评占中发起人戴耀廷、黄之锋等人,遭被告用拳头袭击面颊。

裁判官判案时指,被告为一名脾气大、没有忍耐力的人。尽管事主高声叫嚣,但当时并无任何暴力行为,无需出手打人。被告曾有20次案底,其中两次与暴力有关。

民间组织“香港人优先”成员招显聪,被控于去年11月27日在占旺区清场当日袭警,控罪指他用胸部撞向一名警长。控辩双方同意在案件押后期间,以便进行认人手续,案件排期于7月2日审讯。

而26岁装修工人张翰维,被控于去年占领运动期间,在旺角弥敦道及山东街交界,起脚踢凹一架警车。他在观塘裁判法院否认一项刑毁罪,案件押后至5月29日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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