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普 政治评论人,律师,法学博士,独立评论人协会会员,华人民主书院讲者,占中义务律师团成员,前《主场新闻》与《立场新闻》博客,热爱历史、哲学、法律。自2007年起,在香港《苹果日报》、香港《开放》、香港《辅仁网》、台湾《自由时报》、台湾《民报》、英国《BBC中文网》、美国《民主中国》等平面媒体与网络媒体发表多篇政论文章。着有《风雨如晦》、《革命倒影》。
3月19日,《信报》特约评论员练乙铮发表《梁齐昕的处境不就是香港人的一个缩影吗?》一文,引发梁振英「要强好胜」的激烈反应。事缘17日梁振英女儿梁齐昕先后在脸书发帖表示遭母亲打骂,要离家出走,又召救护车到礼宾府,后来梁振英指齐昕有健康问题。19日,练先生发表上述4000字鸿文,就事论事,条分缕析,说明梁齐昕与香港人处境相当类似。梁振英同日致函《信报》,指责练文是「政治攻讦」。《信报》翌日刊出全文。《信报》总编辑郭艳明表示练先生的个人立场不代表《信报》;至于事件会否影响日后《信报》处理练先生的文章,她表示「以后的事我完全无补充」。
记协主席岑倚兰个人认为:事件严重性有别于2013年1月梁振英向练乙铮发律师信一事,未至影响言论自由,现时梁只是「请」练及《信报》「停手」,尚称不上向他们施压。至于为何独批练文?她相信或因练文最有系统及详尽,击中梁振英要害。独立评论人协会召集人吕秉权个人认为:练文只是以理评理,梁的批评言重了,但明白父亲紧张女儿的心情。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毛孟静谴责梁的行为,指其严重箝制本港新闻、言论及表达自由,试图妨碍传媒评论涉及公众利益的事务,极为不当不智不堪。
放眼事实,梁振英的信函署名「梁振英」,重申「恳求大家给予齐昕和家人空间」,批评练「不顾我女儿的健康状况,借题发挥,我表示极度遗憾。我作为行政长官,不介意有不同意见,但即使政见不同,亦不应利用公职人员家人的健康或情绪问题,达到政治宣传目的」,表示「政治攻讦,祸不及家人,这是做人做事的底线,请练先生及贵报停手」。当大家细读完这些句子后,不妨倒抽一口凉气想想:他声称的「受害者」究竟是指狼英自己,抑或齐昕?这正是梁振英「语言伪术」炉火纯青之处。一方面,他指大家「不应利用公职人员家人的健康或情绪问题,达到政治宣传目的」,那么他口中所谓「政治宣传」的受害者,显然不是不涉政治的齐昕,而是政棍狼英自己;另一方面,他又说「政治攻讦,祸不及家人」,他口中的受害人竟又变成了齐昕,而且还要摆出一副「一人做事一人当」的伪善架势。一句到尾,他的言论前后矛盾,自暴其丑。更重要的是,狼英根本没有具体指明练文哪些话是他认为已经「祸及家人」的「政治攻讦」,变相等同针对全文作出骂街式全面宣泄和批判,要求练乙铮及《信报》「停手」,不要再撰写或再刊登关于齐昕的任何评论。套用他的术语,这种说法已经逾越了「做人做事的底线」,我们「恳求」狼英「给予练乙铮及《信报》空间」。
毕竟,练乙铮的文章究竟说了些甚么?简言之,他以齐昕之于梁家,比喻香港之于中国,指出:两者同受英国文化影响;在子女当中刚好排中间的「中间子女」齐昕和香港一样,性格独立,自求多福;各自回归礼宾府和中国后,得到某些物质好处,但是「距离拉近了,甚么鸡皮疙瘩,都看得更清楚」,关系变坏,强者也就不再客气,形成「专制家长永远是对的,反对者都是神经失常」的怪异想法。这些说法切中要害,没有超越合理评论范围,忠于事实及历史。真不懂狼英为何如此气急败坏。
依我估计,最令狼英恼怒的,可能是练文第8点:「最后,回归者有悔意,要求独立自主、命运自决」。其中有一段说话可能直接刺痛了这位共产党员的敏感神经:「梁齐昕反感来自家庭的压力,对父与母皆失望之后,萌生去意,为了自身幸福,宁可放弃父母可以提供的丰盛的物质生活,也要追求独立自主,最后更在FB宣布要离家出走不回头」;「港人一样,回归之后,先是于国教洗脑一事上反赤化与共产党划清界线」,「再于政改事上对国家政权进行公民抗命,最后提出了『命运自决』的诉求」;「家庭解体、国家分裂,一般都是万不得已、令人神伤之事,但弱者鼓起勇气毅然求去,往往都有值得同情的理由,而强势家国之首长,无论怎样吹嘘自己理直气壮,亦必有严重理亏失误处。」
练乙铮继而引用爱尔兰作家王尔德(Oscar Wilde)讽刺剧《一个轻于鸿毛的女人》中的名句:「起初,为人子女都爱慕父母。稍长,他们会批判父母的是与非,但结果很少会原谅父母的」,并以这个他自称「并非放诸四海皆准」的子女对父母「爱慕―批判―不原谅」三段程序,质疑这至少有可能是「梁齐昕自觉或不自觉符合了的程序」,同时如果把它「用在陆港关系之上(拟人化为政治上的父子关系),可能更恰当」。他进一步指出香港人本来都「爱国」,但是在新一代心目中,「已经变得愚不可及」,「因为生于自由,活在信息世纪里,知道的比以前多,更学会了思考、批判」,不会再接受「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之类论调,「绝对不能宽恕国家、政权做过的、还在不断做的种种坏事」,连带他们认为是「愚忠」的上一代也无法宽恕,「楚河汉界、井水河水,一刀两断,就如王尔德剧中的儿子否定老子那么坚定洒脱」。他的结论是「政权犹如父权,落实到具体处,累累的恶行会有同样后果,虚伪的言辞掩饰或者丰盛的物质买贿都终归无用」。
从「齐昕离家出走」到「港人独立自主」,练乙铮演绎得淋漓尽致,相当发人深省,如此秉笔直书,当然惹怒狼英。没错,练乙铮显然是「借题发挥」,但却完全配不上「政治攻讦」、「祸及家人」、「超越底线」之类刻毒凉薄的公开污蔑。梁振英不愿面对家庭及社会现实,进而把练乙铮的公允评论诬为「政治宣传」,以「党员之心」度「君子之腹」,妄图转移焦点,毕竟思想幼稚,行为粗犷,要强好胜,自取其辱。
事实上,评论梁齐昕家暴疑云的人很多。练乙炼、本人以及许多独立评论人士早已发表相关评论。但值得注意的是,在19日当天,其他报章也发表不少谈论同一事件的文章,甚至评论梁振英个人及其施政,当中包括党的喉舌报章。环顾香港,借题发挥,不知凡几。
例如《大公报》在同日《给梁齐昕的一封信》文章中,劝告梁齐昕应该完全了解梁振英「要强好胜的个性」,而梁振英现在要完成「香港从来未有过的『一人一票选特首』这样的创举」,希望梁齐昕为正承受很大压力的父亲设想。(试想:拥有「要强好胜的个性」之人适合做政治领袖吗?毛泽东、斯大林、希特勒、波尔布特是不是「要强好胜」?丘吉尔又如何面对选举失败?)除此之外,资深传媒人邓蔼霖于《经济日报》发表文章,质疑梁齐昕声称遭母亲掌掴,梁振英否认有家暴,因此「他们父女当中,必然有一人是在说谎话吧」,同样切中要害,思维周密。《am730》也有一篇题为《先解决问题》文章,建议梁振英「最好辞去公职,先解决家庭问题,才再考虑服务社会」。
问题是:为甚么梁振英不通通写信给他们,「请」他们一起「停手」呢?毕竟,他们这些文章的内容又是否「政治攻讦、祸及家人、超越底线」呢?如果梁振英认为「是」,他应该接受「妄想症」精神病治疗,遵照医嘱,搬离礼宾府,好好休养,辞职下台,普天同庆。如果梁振英认为「不是」,他也应该接受「偏执症」精神病治疗,待人态度因人而异,前后矛盾,思维紊乱,结论同上。死咬着练乙铮不放,新仇旧恨涌上心头,心胸狭窄的他,目前恐怕不会听得见其他评论人的同类批评。需知道2013年1月练乙铮曾经在《信报》发表题为《诚信问题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实可双规》一文,后来也收录在其文集当中,全文分析梁振英背后纠缠的中国官场派系关系,直指「是届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可说是红色父系与黑色母系结合的产物」,党可以「双规」清查「涉黑」的梁振英,触发首次有现任特首就民间政治评论向传媒恐吓采取法律行动。当时,记协批评梁振英扼杀言论自由,民主派立法会议员炮轰梁搞文字狱,引发寒蝉效应。事件最后不了了之。
时至今日,梁振英再放一个响屁,不再讲「你犯法」(针对过去),而是讲「请停手」(针对将来),毕竟寒蝉效应大同小异,甚至可能更加深远。因此,我呼吁记协及全港有识之士不应如现在般坐视不理,低估恶果,反而应该团结一致,防微杜渐,清晰地向梁振英说:「你要强好胜,你眦睚必报,请停手!」
综观全球,的确有些小器政治领袖要强好胜,控告传媒诽谤,不忌讳自己手上的政治权力,进而利用司法力量对批评者宣示:「你犯法,请停手」。新加坡前内阁资政李光耀及其儿子兼现任总理李显龙,多次以诽谤为由控告传媒。例如在2010年,美国《纽约时报》旗下《国际先驱论坛报》的一篇评论,将李氏父子列入「亚洲王朝」名单,据称令人以为李显龙不是靠自己实力担任总理。报章最后向李氏父子道歉,并向他们及前总理吴作栋赔偿约100万港元。此外,意大利前总理贝卢斯科尼也在2001年7月控告英国《经济学人》杂志,指封面故事《为何贝卢斯科尼不适合领导意大利》诽谤自己,但法官驳回其指控,上诉也同样被驳回。尽管如此,综观全局,西方民主国家元首很少控告传媒。例如美国前总统克林顿被传媒指他和妻子希拉里在1993年爆出的「白水案」中非法图利,又指希拉里与已故白宫法律顾问福斯特有染,更影射福斯特的死不是自杀而是谋杀。克林顿非常愤怒,但没有控告传媒,维持最高政治权力的谦抑性。很显然,梁振英不是拥有这类胸襟和自制能力的政治领袖。
此外,欧洲人权法院表示:「言论自由」是构成民主社会的根基之一,也是「民主社会」的核心,因此政治人物需要容忍对自己的批评,甚至尖锐的攻击。欧洲人权委员会也认为:对「言论自由」的限制是有必要的,但这些限制不得用于遏制传媒就政治人物的言论和行为,除非有关评论不公允、不合法,而且对个人品格和名誉造成负面影响。至于美国最高法院1964年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也确立了与言论自由及出版自由相关的「真实恶意」(actual malice)原则。这项原则表明:只有在政府官员或政治人物举证并证实新闻媒体具有「真实恶意」的前提下,才能对新闻媒体报道提出诽谤诉讼。所谓「真实恶意」是指:明知信息是错误不实(knowledge that the information was false),或者完全漠视而不去查证它是否错误(or with reckless disregard of whether it was false or not)。衡诸上述先进法理,以及目前香港略嫌老旧的诽谤法例,练乙铮的文章既无上述「真实恶意」,也无捏造事实,更属公允评论,毫无违法可言,因此梁振英应该撤回「请停手」这类滥用权力的恫吓言论,为自己的「要强好胜」言行公开道歉。及至21日,特区政府高官还恬不知耻,反而更加大言不惭。警务处处长曾伟雄针对外界质疑警方处理梁齐昕疑似遭受家暴事件的手法,竟然表示:一、网上有很多事情和言论,「不可能就个别人士在网上讲过甚么就走去调查」,反问记者「你在网上讲的事都不希望警方走去调查,是不是?」(果真如此,许多犯罪调查人员都可立即被裁撤。当天齐昕说被施暴,又召唤救护车,结果只是换来警方说一句「你不会希望警察真的走去调查吧!」脑残至此,简直混账!)二、他留意到有报道将「家暴」和「亲属之间的暴力」混淆,声称家暴是指配偶及有亲密关系的伴侣之间的暴力,如无此等情况,警方处理家暴的相关指引就不适用,至于家人之间的暴力则是另一问题。(这里不是法院,我们无必要跟他咬文嚼字,反正现在就是疑似家长对子女施暴就是了,请他不要转移焦点!)三、他不想揣测究竟有无发生过暴力或者哪种暴力。(他从来不用揣测,只需立案调查,但是他却摆明不做。)这种摆明「吃案」态度,出自警队一哥之口,更见香港特区政权礼崩乐坏。
总而言之,梁振英再度攻讦练乙铮的评论文章,已经再次为香港言论自由及出版自由响起红灯。试图比较这次攻讦与上次攻讦何者更加严重,毕竟毫无意义。与其自求多福,不如认清狼英真面目,拒绝他继续说三道四,反对他继续干预传媒和评论人士,团结抗争,永不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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