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郑州贾灵敏案再一次引发舆论关注,4月27日是贾灵敏、刘地伟涉嫌寻衅滋事一案一审开庭的日子,但是本案因为“被告人当庭强烈抗议,导致本案开庭不足10分钟就宣布休庭”。本案之所以引起了舆论的强烈关注和不满,是因为,河南当地官方对于贾灵敏一案采取了一些“非常手段”来阻止该案正常开庭受审。
4月27日审理贾灵敏案时,为了防止支持贾灵敏的老百姓到法庭支持她,河南当局特意将庭审安排在巩义市河洛镇神北村一个偏僻的小法庭。但是事情到此还没结束,当地为了防止贾灵敏案出现“意外”,还采取在法庭外围布置了超常的警力,阻止支持贾灵敏的人士前往。另外官方还通知当地宾馆开庭期间不允许外地人入住等等的做法。这一莫名其妙的做法导致律师与试图参与旁听的民众无法入住,(开庭)前天晚上代理律师不得不在户外搭帐篷休息。
究竟是什么原因能够让河南当地官方采取“如临大敌”的方式来阻止贾灵敏案正常开庭?做过20多年老师的郑州居民贾灵敏,因为在各种拆迁现场普及法律知识,帮助拆迁户维权,2014年被以“寻衅滋事”的罪名抓捕。
当地这样做已经完全背离了依法治国的要求。法律规定,公民有旁听案件的权利和自由,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早在2010年就向全社会公开承诺过“一,(公民)来旁听(案件)不需要预约;二,凭有效身份证件就可以旁听;三,旁听的时候可以随时进去、随时出来;四,不能因为法庭的空间面积影响旁听。如果来旁听的人很多的话,要及时更换审判庭,不允许以法庭太小为由拒绝旁听。”但是为何针对贾灵敏案这些公开承诺就无法做到了呢?为了避免有人来旁听,就专门转移到交通不便、仅能容纳二十余人的巩义市河洛镇的派出法庭,为了进一步控制旁听人数还采取了超常警戒、禁止外地人入住宾馆等非法手段。这样的做法已经严重背离了刚刚过去半年的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要求。
长沙的区伯案发生已经有一个月的时间,但是至今没有一个让全社会满意的结果出来,涉嫌陷害区伯的国保队长陈检罗至今下落不明,官方也没有出面进行解释或者调查。今天再次发生严重践踏法治的贾灵敏案,而所有的这些案件都发生在去年10月份四中全会之后,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把“依法治国”作为全会主题,而依法治国更是成为习近平今年提出的“四个全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内容。但是依法治国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的阶段,依法治国关键要体现在每一个案件的落实上。中共领导人提出“依法治国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而从目前的区伯案、贾灵敏案可以看出很多地方的领导人对于依法治国精神的领悟还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要求,仍然停留在过去“人治”以及把法律作为“统治”人民的工具,而不是自己也需要遵守的律令的阶段。而地方领导人法治观念的淡漠和缺失,严重伤害了人民对于“依法治国”的信心,对于社会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和影响。
依法治国确实应该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只有他们真正地开始“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老百姓才会树立起对于法律的信仰,法律的公平正义才能够彰显。目前已经进入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理念的阶段,对于那些背离依法治国精神的做法要进行严厉问责,才能让官员这个关键少数树立起对于法律的尊重,也才能让老百姓看到中共依法治国的决心,中国人民也才能树立起对于依法治国的信心。因此,中共要严惩那些破坏依法治国精神的人,把那些阻挠和干扰贾灵敏案正常开庭审理的人揪出来,让他付出代价,这样依法治国才能顺利地推行下去。否则依法治国就仅仅停留在口号阶段,终究不过是一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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