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口老化及劳动力有下降趋势,为支持香港的经济发展,入境处28日宣布,5月4日起试验推行“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吸引已移居海外的中国籍港人第二代子女回港发展。另外,入境处亦放宽“一般就业政策”、“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等来港人士的逗留安排。

香港
特首梁振英于2015年年初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提出引入外来人才计划,会在5月4日推出,入境处28日举行记者会公布有关详情。入境处助理处长(签证及政策)
罗振南表示,入境处推出全新试验计划----“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旨在吸纳移居海外的中国籍港人第二代子女回港发展。
据介绍,申请人年龄须介乎18至40岁,在海外(即中国内地、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台湾以外)出生,而提出申请时,其父母至少一方须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并在申请人出生时,为定居海外的中国公民。另外,申请人亦须具良好教育背景,一般指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接受;并要有充足的经济能力,毋须依靠公帑生活。此计划不设配额,而申请人亦毋须在来港前已获得聘用。
而申请人若要申请延长逗留期限时,则必须已获得聘用,而受户从事的工作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以及薪酬福利条件达到市场水平。申请人首次入境有12个月及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延长逗留期限则是“2+2+3年”模式及不受其他条件限制。罗振南指,移居海外的港人跟香港的连系没有中断,相信他们的第二代回港发展意欲高,有助香港经济发展,预计文件齐备下最快两星期可以审批。
另外,入境处亦优化现行的人才入境计划,以提升香港在这方面的吸引力,当中包括:放宽根据“一般就业政策”、“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来港人士的逗留安排。现时,“一般就业政策”逗留模式的年期是“1+2+2+3”(年),将改为“2+3+3”或“2+6”(年);而“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的年期由“1+2+2+3”(年)改为“2+3+3”或“2+6”(年);“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亦由“1+2+2+3”(年)改为“2+3+3”或“2+6”(年)。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