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常委会周四(7日)在网上公布第二次审议的《国家安全法》草案,当中提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责任”。
有关说法,掀起香港基本法23条涉及国家安全的立法问题。法律界立法会议员表示,国安法没有说明会适用于香港,亦无可能适用于香港,因为基本法列明,香港对23条有自行立法的空间。
至于中央是否希望透过国安法令香港尽快立法,郭荣铿表示,不清楚有关政治考量。他指,目前政改争拗已如此白热化,当局现时不应就23条立法。
而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叶国谦则指,有关写法正常,因为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但如果要执行有关国安法的法例,需就基本法23条立法。被问到政府是否会加快23条立法,叶国谦指,政府需按部就班做。过程中,要释除香港市民过往对23条的误解及忧虑。
而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指,国安法的写法并非新事,中国有责任维护领土安全,并指如果把全国刑法引入香港,中央需先谘询特区政府,再透过基本法附件三引入。
民主党议员涂谨申担心,一旦国安法通过,港人返内地后,会否被追讨在港言行。
香港政府曾于2003年就基本法23条推出立法,引发50万人上街示威,促使当时的保安局长叶刘淑仪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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