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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欧盟相继表态 呼吁中国释放高瑜

中国独立媒体人高瑜星期五被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刑七年。

美国国务院代理发言人玛丽・哈夫日前表示,“美国对中国记者高瑜因向外国新闻媒体泄露国家秘密的指控在一次闭门审判后,判决有罪并处以7年有期徒刑,深表关切。对这名资深记者的判决是对那些以和平方式,质疑中国官方政策和做法的公益律师、网络活动家、记者、宗教领袖等人士做出的一系列令人不安的政府行为的一部分。我们呼吁中国当局立刻释放高瑜,并尊重中国在国际上的人权承诺。”

据法新社报道,欧盟发言人也在当天发表声明表示,在高瑜案的法律程序被高度质疑的情况下,“我们呼吁中国当局按照国际标准,重新调查案件”。欧盟的声明还表示,“高瑜案突显了在中国捍卫人权的人士,包括记者、网络博客作者等,在行使言论自由权时,遭受迫害的情况”。

总部在伦敦的国际特赦组织发声明说,高瑜是“文字模糊且随意的国家秘密罪指控的受害者”,这条罪状经常被用来打压活动人士的言论自由。

香港记者协会则发表声明谴责北京当局,指法院重刑行使宪法保障的公民,实属不公,其作法有违中共矢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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