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波嫖娼事件的女主角刘馨予因介绍卖淫罪,一审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3,000元(人民币,1元约合0.165美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3,000元。

黄海波被曝在美国隐居
刘馨予在入狱前曾是多个媒体的“头条人物”。据《南都娱乐周刊》介绍,刘馨予变性前叫刘涛,20岁那年,母亲张明带着他做了DNA检测,结果百分之八十五为女性,并有全部的女性生殖系统,张明后悔,这个检查做得太晚了。医生的建议是,剔除男性生殖器官,还原刘涛的女儿身。手术很成功, 将来结婚生子过一个正常女人生活的希望很大。
拿着医院的诊断证明,张明和刘涛来到派出所,把户口本性别一栏改成了女。同时改名刘馨予“那是我们娘俩最解脱的一天,20年噩梦一样的日子过去了。 孩子终于可以以崭新的身份开始自己的生活了。”但没想到的是,刘馨予竟走上了失足女的“歪路”。“人家都是出好名儿,她是坏名儿啊,因为坏名儿还能火,还能进演艺界咋的?”张明认为女儿即便出狱了,这辈子也被“坏名儿”给毁了。
《环球时报》曾经发表评论,认为黄海波“应该被原谅”。而事实上,现在大家都看到黄海波为他的行为受到了相应的惩罚,包括被封杀。那事件的另一位主人公,“失足女”刘馨予该被封杀吗?按照环球时报的逻辑,在她付出代价,并诚心悔过之后,我们仍然可以期待她以“回馈社会”的行为获得公众原谅。
那就是说,刘馨予能进娱乐圈了?显然,中国社会还没宽容到这个地步。娱乐圈的性问题是真问题,却不太可能被好好地公开谈论,一旦说出口,就会带着最强的原罪和羞耻感,除了尽情的玩笑和戏谑,人们根本无法知道当谈到性的时候应该持什么原则,从哪里说起。更何况,刘馨予的上一个身份是“失足女”?就这点来说,刘馨予不可能进娱乐圈。虽然舆论认为,应该给失足女改过自新的机会,但娱乐圈并不是你想进就进的。卖淫嫖娼在任何一个社会和文明体中都是不光彩的行为,这一共识是社会道德底线。价值观念的多元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是社会道德底线也因此显得更加珍贵。失足女的存在未必合理,但明星应当严于律己,做社会公序良俗的实践者。“姑娘,要怪就怪黄海波吧!”一位网友在新闻留言里如此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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