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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揭山西腐败:女局长拥36房 财产过亿

2014年是山西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震惊全国,中共随后对山西发生的严重腐败进行了严肃查处,并于当年9月对省委常委领导层作出重大调整。《中国纪检监察报》5月12日撰文阐述了新领导层为净化政治生态、重绘“山西好风光”所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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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儒林的“重建官场”工作任重道远

文章首先回顾了山西官场存在的严重腐败现象:7名省级领导干部被立案调查,太原市三任市委书记、连续三任公安局长被查,吕梁市前后两任市委书记、原市长被查,省交通厅连续两任厅长被查,高平市连续两任市委书记、四任市长、一名纪委书记被查;太原市“城中村”一个村主任的问题就牵扯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房管局长、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区规划局长等多名领导干部,其中,市房管局长张双娥在北京、上海等地有36套房产,家财过亿;省煤炭厅原厅长吴永平,去年12月被立案调查前还收受一套价值280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6美元)在海南三亚的房产,被立案调查当天,兜里还装着1万欧元受贿款。

面对如此严峻的复杂的形势,山西新的省委常委领导层于2014年11月30日召开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为主题的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动员大会,旨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革弊立新、激浊扬清、振奋精神、攻坚克难。省委书记王儒林强调,腐败不除、正气不扬,山西就没有明天、没有未来、没有希望。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小鹏要求,领导们要落实责任,以上率下,把风气搞好。虽遭遇困境,但山西的反腐高压态势并未减弱。2015年4月10日,临汾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白建荣接受组织调查,山西传媒学院党委书记解根法接受组织调查,中国移动山西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苗俭中接受组织调查,吕梁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良森被“双开”。

长期以来,山西反腐败不敢碰硬,此前14年没有查过一个市委书记的腐败案件,多年没有查处过省直厅局一把手的腐败案件。而2014年9月至12月,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725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7,376人,其中撤职以上重处分1,622人,移送司法机关388人,月均比1至8月增长333.5%。省纪委常务副书记迟耀云强调,省纪委尤其重视啃“硬骨头”,查办省管干部36人,其中厅级干部26人,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20人。譬如,严肃查处了大同市委原书记丰立祥、忻州市委原书记董洪运、省国土厅原厅长李建功、省煤炭厅原厅长吴永平、省环保厅原厅长刘向东等一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分子。

吕梁之所以成为腐败“重灾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没有从严治党,市委、市纪委多年不认真查办案件。2010年到2014年9月近5年时间,该市查办县处级干部给予重处分的只有4人,移送司法机关只有1人,涉案金额只有5万元。吕梁市委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去年9月至12月,严查并重处分县处级干部10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分别是前5年总和的2.5倍和7倍。

2015年9至12月,全省共立案调查纪检监察干部11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6人,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26人,56人被清除出纪检监察队伍。严肃查处了省监察厅原副厅长谢克敏、阳泉市纪委原书记王民、高平市纪委原书记张俊明等腐败案件,并对6起典型案例在全省通报。

痛定思痛,亡羊补牢。面对严峻形势,去年9月以来,山西省委把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净化山西政治生态的关键之举:

王儒林在全省性大会上34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要求,作出批示36次;逐一审阅十八大以来省委四轮巡视报告,对重要案件亲自批办、督办。王儒林多次强调,并亲自约谈11个市的市委书记、市长,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就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现场点评,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

省委出台落实主体责任意见,对省委领导班子的责任、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都做了具体规定,要求各级党组织列出责任清单。“落实‘两个责任’,主要责任不在纪委,而在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如果不能扛起来、落下去,责任就落实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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