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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QE出笼 地方债变身经济脱困“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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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始出来。经过大半年的酝酿、谈判和博弈,5月12日,中国财政部、中国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出《关于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各地针对2015年第一批置换债务的定向承销发行工作,应当于2015年8月31日之前完成,并允许将地方债纳入中央国库和试点地区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抵押品范围,纳入中国央行常备借贷便利(SLF)、中期借贷便利(MIF)和抵押补充贷款(PSL)的抵押品范围,以及纳入商业银行质押贷款的抵押品范围,可按规定在交易场所开展回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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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央行将地方债务纳入抵押品范围

中国庞大的地方债务是令本届政府最为头疼的问题,同时也是最大的金融隐患。根据中国审计署数据,2013年中国地方债务约17.9万亿,而根据2015年各地政府的自我申报,该数目到2014年年底又大幅攀升了30%左右。今年,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到期债务约为2.8万亿,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稍早之前,中央政府、地方债务与商业银行之间,就针对债务置换问题展开协商,作为地方政府首批1万亿债务置换券由于利率过低、流动性差等因素,社会和银行反应“消极”,造成了罕见的地方债发行延迟现象。考虑到目前地方债券发行只是开头,接下来会有更大规模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为确保地方债顺利发行,化解地方融资平台风险,在中央亲自督导下,各个部门配合才上演一出组合拳。

“地方政府债纳入抵押品的最大意义在于,为地方政府债提供流动性,从而降低地方政府债的流动性溢价,而之前地方政府债不具有流动性,是商业银行消极对待地方债务置换的重要原因之一。央行和财政部在地方债流动性问题上做出让步,有助于地方债务置换的顺利进行。”业内权威专家指出,将地方债务债纳入抵押品范围,与QE或者“放水”无关。银行可以使用地方政府债向央行抵押,并不意味着银行只要申请央行就会同意,具体投放规模和利率并不取决于商业银行,而完全是由央行决定。常规看,央行货币工具的抵押品过去通常是高等级债才能进行抵押,但目前将地方政府债券纳入,事实上是为地方债务推出对商业银行提供流动性。事实上,中国央行近期数论降准降息,从某种意义上就是为此次地方债务置换预先铺路。通过降低银行存款准备金,降低货币市场利率,使商业银行机构流动性充裕,更重要的是,地方债务又享受到了票息优惠,由此大大增加了地方债在银行眼中魅力。

对此,中国资深财经作家徐瑾更是一语道破天机:“虽然政府表示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由地方财政部门与特定债权人按市场化原则协商开展,但事实上做法是对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的银行贷款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与银行贷款对应债权人协商后,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予以置换。对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的信托、证券、保险等其他机构融资形成的债务,经各方协商一致,地方财政部门也可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予以置换。这意味着,地方政府背负的银行贷款,即使到期面临偿付压力,仍旧可以通过定向发行地方债的方式继续获得资金,所谓“谁家的孩子谁抱走,这并不是市场化的做法,更近乎行政摊派。”

其实,抛开云里雾里的专业术语,直白地说,此轮中国地方债务置换,就是中国政府以信用为依托,通过商业银行为中介,为各级地方政府的一次“变相买单”行为。由于地方政府发行量太大,且流动性不如国债,另外收益率又不会高于国债太多,因此商业银行自然没有配置置换债的意愿。因为,银行一旦购买置换债将占用银行现金头寸,必然会影响银行对其他融资主体信用投放能力,进而生产“挤出效应”,这样一来,更加不利于国内经济的复苏和转型。

而中央银行参与进来效果则不同,通过承诺,将地方债务纳入抵押品范围,就意味着地方债务由中央银行做后盾,如果中国央行认为“有必要”,那么地方债就可被视为提供临时流动性的“贴现票据”,具有和基础货币同样的流通职能。但关键的前提是,一切主动权在中央政府手中。

“受庞大债务负担和房地产持续疲软因素影响,中国各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大幅度下降,目前已经失去投资拉动经济的能力。中央政府以地方债务为抵押品,在必要时刻可以提供适当流动性,为地方政府提供关键血液,以此维系实体经济基本运转,这也是在国内经济严重下行,对外出口受挫背景下,迫不得已的无奈之举。”分析人士认为,通过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在接下来的时期里,中国政府基建投资,仍是推动国内经济发展的关键。毕竟,在没有探寻到新的增长点之前,为了解决国内严峻就业问题,同时为了保持经济的最低增速,除了基建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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