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央视主持人毕福剑“辱毛”事件持续发酵,作为告密的“受害者”,毕福剑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受到批评与指责,其私生活也受到侵犯,频遭曝光。回溯中国历史,告密文化源远流长,作家安立志在个人博客撰文《告密与反告密的历史线索》指出,“在我有限的阅读范围内,告密在我国史书的记载,至少不晚于殷商时期。”并称“应当指出的是,告密这一邪恶的社会现象,并非‘中国特色’,是所有极权主义政权的通用伎俩,是他们把握权力、控御下属的统治邪术。只不过在中国文化中,历史更为悠久、体系更为系统而已。”全文如下。

因辱毛而遭口诛笔伐的毕福剑
一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度,传统美德“古已有之”,告密文化同样源远流长。据《辞源》释义,“告密”是指告发人的秘密。其实,由于我国告密文化特别发达,告密一词还有告发、告讦、告奸等等的不同说法。
在我有限的阅读范围内,告密在我国史书的记载,至少不晚于殷商时期。大约3100年前,“崇侯虎谮西伯于殷纣曰:‘西伯积善累德,诸侯皆向之,将不利于帝。’帝纣乃囚西伯于羑里(在今河南汤阴县)。”(《史记》第1册,中华书局,1959年,P116)崇侯虎就是告密者,西伯就是后来的周文王姬昌。这一告密事件是高度政治性的。西伯姬昌收买民心,涉嫌反叛,加之商纣王又是这样一个暴虐无道的君主,西伯只能消受铁窗风雨了。
在西伯事件中,告密者是主动的,统治者是被动的,也就是说,商纣王是因为崇侯虎的告密,才将西伯拘禁的。而在另一事件中,则是另外一种情况。周厉王三十四年(前845),也就是距今2860年前,“厉王虐,国人谤王。……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P10)周代商而起,才经历几代,就出现了一个无道国君----周厉王。为了封住民众的批评之口,他竟然找了一个卫巫,专司告密之职。只要发现有谁对国王有不满之语,密报王室,立刻人头落地。白色恐怖之下,国人只好“莫谈国事”,“道路以目”了。在这一事件中,统治者是主动的,告密者则是奉命行事。然而,好景不长,三年之后,民众忍无可忍,起而造反,厉王被迫流亡。这一事件不仅形成一句成语----“道路以目”,而且弘扬了一句名言----“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两起事件,我们毋宁将其视为孤立的、偶发的事件,真正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把告密作为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法律义务,来规范和要求民众,则是战国时期的秦国,其始作俑者则是一向被我们称为改革家的商鞅。周显王十年(前359),变法令下,“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资治通鉴》第1册,中华书局,1956年,P47)将法律与军事视为一体,把告密与作战同等看待,告密等同于杀敌,不告视为降敌,这大约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力度的告密法律。这样的法令,将告密与连坐捆绑执行,剥夺了任何人独善其身的生存空间。利用国家法律激发、调动、挤压、强迫,以释放人性深处最为邪恶、阴暗、狠毒、卑劣的成份,作为控制民众、服务政治的手段,可谓前无古人!通过这样的变法,秦国虽然国富民强,天下无敌,甚至在秦始皇手里,席卷六合,一统天下。然而,不仅这个政权国祚不永,二世而亡,而且这个恶法的制定者商鞅在逃亡期间,因被他人告密,最终被秦人车裂(俗谓“五马分尸”)夷族,不得好死,诚可谓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另一个出台告密恶法的非汉武帝莫属。这个秦始皇式的君主,他的“雄才大略”不过是穷兵黩武,最终导致了国库空虚。如何解决财政困难,也是通过告密。元狩四年(前119),他下达了“算缗令”,即征收富商的财产税。然而,不仅富商偷漏虚报、隐匿财产,而且还导致了一些人的投机钻营(放羊专业户卜式成了爱国模范,而且被朝廷封侯晋爵),“天子既下缗钱令而尊卜式,百姓终莫分财佐县官,于是告缗钱纵矣。”(《汉书》第4册,中华书局,1962年,P1169)“告缗令”表面上为防止偷税漏税,实际上就是鼓励民众对隐匿财产者进行告密,而且“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同上书,P1167)告密者能够得到被告者一半的财产,几乎使所有的贪利者红了眼,以致于告密者络绎于途,不绝如缕。通过“告缗令”的实施,“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不过,其社会恶果也是显而易见的,“商贾中家以上大氐(抵)破,民媮(愉)甘食好衣,不事畜臧之业,而县官以盐铁缗钱之故,用少饶矣。”(同上书,P1170)这一措施不仅沉重打击了商贸业,而且损害了政府诚信,败坏了社会风气。
在我国历史上,另一个告密高峰,出现在武则天时期。垂拱二年(686),篡唐立周的女皇武则天,为胁制君臣,威服天下,竟然动用国家机器公然鼓励告密。“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投机分子鱼保家专门为武则天设计了方便告密的硬件设施----铜匦,其功能主要用来接受告密信件。为激发告密者的积极性,武则天专门下旨,“有告密者,臣下不得问,皆给驿马,供五品食,使诣行在。虽农夫樵人,皆得召见,廪于客馆,所言或称旨,则不次除官,无实者不问。”如此以来,告密成了一桩害人利己,且毫无风险与成本的好生意,“于是四方告密者蜂起,人皆重足屏息。”(《资治通鉴》第14册,P6438)有什么样的恶法,就会孳生什么样的恶徒。于是,索元礼、周兴、来俊臣之类的害人虫,因告密有功,不仅受到武则天的接见,而且个个封官,索元礼擢为游击将军,周兴累迁秋官侍郎,来俊臣升为御史中丞。告密者出卖他人隐私,置亲朋好友于死地,其人品是极其猥琐龌龊的。唐代的宋之问,其一生行迹可用八个字概括:“才华盖世,无耻之尤”。此人确有才名,“之问弱冠知名,尤善五言诗,当时无能出其右者。”(《旧唐书》第6册,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年,P4320)然而,如果将“文如其人”这样的成语用在他身上,则是莫大的讽刺。他想给武则天当面首,曾为张易之端尿壶,在张氏兄弟被诛后,他被贬泷州(今广东罗定),次年春逃回洛阳,友人张仲之出手救援,让他住在家里。张仲之忠于李唐,与驸马都尉王同皎等人密谋除掉武三思(武则天之侄),只因对宋之问疏于防范,宋之问竟指使其侄宋昙暗中向武三思告密,致使王同皎等人被斩首弃市,宋之问自己却被提拔为鸿胪主簿,遭到天下义士非议。睿宗即位,将宋之问流放钦州,随后赐死。(同上书,P4321)
武则天时代究竟告密有多可怕,以下事例可见一斑。武则天废除庐陵王(即唐中宗李显)之后,十几个飞骑军士在客店饮酒,也是朋友聚会,也是酒席筵上,也是议论前领袖,一人发牢骚说:“早知今日得不到奖赏,不如去扶持庐陵王了。”只是那时没有手机,没有网络,无法拍成视频,流布网上。于是,一人乘人不备离席,去向上司告密。酒席未散,羽林军破门而入,宴饮者全部被抓,经审问属实,告密者顿时官授五品,发牢骚者被处斩,其余在场众人“知反不告”,一律处以绞刑。(《隋唐嘉话·朝野佥载》,中华书局,1979年,P160)
明代是我国古代又一个恶政横行的政权。第三位皇帝朱棣,以“靖难”为名,凭借武力,从侄子手中夺得皇位。这在传统政治中可谓名不正则言不顺。朱棣为控制局面,稳固皇位,动用国家机器,实行特务政治,大兴告密之风。“山阳民丁钰讦其乡诽谤,罪数十人。法司迎上旨,言钰才可用,立命为刑科给事中。”(《明史》第8册,中华书局,1974年,P2320)这个丁钰显然是个投机分子,他瞅准了朝廷的政治风向,告发其家乡的诽谤之事,竟使几十人入罪。有关部门也投皇上之所好,竟称丁钰有才可用,居然一步登天成了政法队伍的公务员。这个丁钰其实是踏着他人的骷髅向上爬,用他人的鲜血染红官袍。朱棣的儿子朱高炽登基之后,也感到过去的制度有些过分:“往者,法司以诬陷为功,人或片言及国事,辄论诽谤,身家破灭,莫复辨理。今数月间,此风又萌。夫治道所急者求言,所患者以言为讳。奈何禁诽谤哉?”(同上)可惜,他是一个短命的皇帝,十个月后就龙驭宾天了。
有明一代,是中国古代政治中最黑暗、最残暴的时期之一。锦衣卫、东西厂、镇抚司,这些特务机构都是前代所无、本朝独有的专政机器。这些特务机构经常“遣逻卒刺事四方”,这些鹰犬随时可以将刺探的消息上报皇上或厂卫,人人都被置于危险之中。明末名臣杨涟遭宦官陷害致死,仍然为正直的官员所钦佩,“中书吴怀贤读杨涟疏,击节称叹。奴告之,毙怀贤,籍其家。”(《明史》第26册,P7820)一名朝廷官员,只因在家阅读落马官员之书,只因读书时发出几声赞叹,竟被家人告密,不仅抄没家产,而且脑袋搬家。这是可怕的社会和家庭生活呀!吴怀贤是官场中人,其实。在民间也是防不胜防。明代也有一起著名的酒局,“有四人夜饮密室,一人酒酣,谩骂魏忠贤(著名太监),其三人噤不敢出声。骂未讫,番人摄四人至忠贤所,即磔骂者,而劳三人金,三人者魄丧不敢动。”(《明史》第8册,P2333)骂权贵者竟被分尸,其余三人早已吓得三魂荡荡,七魄悠悠。吊死煤山的明朝末代皇帝朱由检(即崇祯皇帝),生前一项重要政绩就是除掉了祸害晚明多年的宦官魏忠贤。此人在从凤阳押解进京途中,自缢于阜城(在今河北衡水),皇帝“诏磔其尸,悬首河间(在今河北沧州)。”(《明史》第26册,P7824)这个生前借用告密之风和特务政治作恶多端的太监头子,最终也不得好死。
曾几何时,在我国官方电视台的黄金时段里,在编导的剧本里,在屏幕的形象中,清代康雍乾三位皇帝,曾被歌颂多年,似乎是天纵英明、勤政爱民的伟大领袖。然而,这三人正是清代惨烈的文字狱的主导者。在长达100多年的时间里,他们由于文化自卑而大规模地实施文字狱,不仅残酷迫害了汉族知识分子,而且借修《四库全书》为名,大规模地毁灭了古代典籍。而文字狱的构筑,是由告密开端的。导致文字狱的告密者,有两个前提,一是告密者拥有相应的文化素质,二是告密的标的是书籍与诗文。由此可见,清代的学术环境与文化氛围是多么可怕,厕身其中的知识分子是多么倒霉。浙江乌程(今属湖州)人庄廷鑨,因病眼盲,想学盲人史家左丘明,撰写一部史书,其岳父朱佑明则予以经济赞助。书成不久,庄廷鑨病死。在这部拟名为《明史》的书中,奉尊明朝年号,否认清朝正统。其父庄允诚将书刻成,定名为《明书辑略》。不想却被归安(今属湖州)知县吴之荣两次告发。顺治十八年(1661),玄烨年幼尚未亲政,鳌拜责令刑部到湖州彻查,并严惩涉案人员。庄允诚被捕进京,不久死于狱中。庄廷鑨死后也不能幸免,竟被掘墓开棺焚骨。康熙二年(1663年),凡作序者、校阅者及刻书、卖书、藏书者及庄廷鑨族人均被处死。告密者吴之荣却攫取了庄允诚、朱佑明两家大量财产,并被清廷擢为右佥都御史。(清·杨凤苞《秋室集·记庄廷鑨史案本末》)
如果说庄廷鑨史案,由于玄烨年且9岁,尚未亲政,并非由其决策。那么,黄培诗案则是由这个少年天子(时值15岁)直接处理的。黄培是山东即墨人,曾在明末任锦衣卫都指挥使。明亡后,隐居在家。他的《含章馆诗集》,其中有“一自蕉符纷海上,更无日月照山东”、“杀尽楼兰未肯归,还将铁骑人金徽”、“平沙一望无烟火,惟见哀鸿自北飞”,反映出黄培的反清思想。告密者是黄家的世奴家仆黄元衡。其祖父黄宽本姓姜,莱阳人,当年流浪街头、乞讨为生,被黄培祖父收养,改名黄宽,并为其娶妻成家,供其子孙上学。黄元衡系黄宽长孙。在其考中进士、当上翰林后,为归宗还姓,改名姜元衡,并背信弃义,向官府告密黄家私下刻印诗稿,有隐叛、诽谤清廷等情事。姜元衡还嫌不够,蓄意扩大事态,顾炎武等人也被牵涉进去。清康熙八年(1669),文字狱案审结,黄培被判绞刑,余者被释放(2013年8月20日《城市信报》及百度百科)。雍正七年(1729),广西灌阳人陆生楠“着《通鉴论》十七篇”,这是一部史论着作,当然是以个人观点评论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结果此书被驻阿尔泰将军王锡保告发。胤禛认为,“彼不敢显言,托于论列《通鉴》,以身危祸烈等语,肆为咒诅,其逆谋公然形于纸笔矣。”(《东华录》,中华书局,1980年,P500)于是“借托古人之事,冀以泄一己不平之怨望,肆无忌惮,罪由自取”(清·赵慎畛《榆巢杂识·谢济世陆生楠被参》)之罪名,将陆生楠在军前处死。
乾隆年间,曾任户、吏、兵、刑、工五部尚书的梁诗正说过,“笔墨招非,人心难测,凡在仕途者遇有一切字迹,必须时刻留心,免贻后患”。“一切字迹最关重要……即偶有无用稿纸亦必焚毁。”(《清代文字狱档》,上海书店,1986年,《富勒浑奏梁诗正谨慎畏惧折》,P102)在其返乡奉父期间,弘历居然派遣满官富勒浑,使用“钓鱼”与告密的方式,试图获取梁诗正的悖逆证据。这已经不是下属向上司告密了,其性质是上司在官员身边布设眼线。好在梁诗正老于世故,未授话柄,不过从他的话里也可看出,当时之人忧谗畏讥、临深履薄的恐怖心理,恰恰说明文字狱造成了多么重大的灾难和恐惧!
应当指出的是,告密这一邪恶的社会现象,并非“中国特色”,是所有极权主义政权的通用伎俩,是他们把握权力、控御下属的统治邪术。只不过在中国文化中,历史更为悠久、体系更为系统而已。
孙传钊先生在《他们为什么告密?----关于纳粹统治下的民众告密文化现象研究》中指出,不少告密“举报者”明知被告密者会被不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遭受酷刑、送往集中营、甚至被处决,他们还是积极主动地检举纳粹要消灭的所谓危害社会“危险分子”----德国的或外国的犹太人、吉卜塞人、不顺从的基督徒、同性恋者、共产党员和收听敌台、传播“谣言”、动摇民心的内部敌人。而且,他发现,检举的内容都是在家庭成员之间、邻里、同事或亲友之间私下的言行。其中不少还是肆意夸大,甚至是无中生有的诬告----按照倒错的纳粹政治、道德标准。
帕夫利克·莫罗佐夫(通常称作小帕夫利克),以告发父母而闻名。1932年,13岁的帕夫利克向当局告发担任村苏维埃主席的父亲,“伪造文件,并将它们出售给匪帮和苏维埃政权的敌人”。其父因此被判刑10年,随后被处决。当年9月,其家人无法容忍帕夫利克之行为,联手将他杀害。所有参与谋杀的人,均被当局逮捕并枪决。在高尔基的呼吁和斯大林的肯定下,帕夫利克成为苏联历史上最著名的少年英雄。苏联解体之后,俄罗斯学者研究证明,这起事件完全是虚构的。那些“英勇事迹”都是意识形态部门根据需要杜撰出来用以欺骗民众的。2005年5月,《帕夫利克同志:一个苏联小英雄的浮沉》一书在英国出版。这是以英文出版的首部同类作品。作者凯特丽奥娜·凯利利用大量原始档案资料,还原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2012年11月26日《羊城晚报》B5版)发生在当代中国的告密事件,无过于“文革”期间。在发烧的政治狂热中,为了向领袖表忠心,车间、地头响彻着这样的歌曲:“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千好万好不如社会主义好,河深海深不如阶级友爱深。”在“大义灭亲”、“划清界限”的堂皇口号下,一时之间,许多家庭,夫妻反目,兄弟阋墙,父子成仇,母女为敌,其涉及范围之广,影响人群之众,持续时间之长,人心伤害之烈,都是史无前例的。近期媒体报道的《一名红卫兵的忏悔:永不饶恕自己“弑母”》的张红兵忏悔事件就是典型案例。张红兵是安徽固镇县人,他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说,“事情发生在1970年2月13日,我们家人在一起辩论文化大革命的事情。母亲说,领导人不该搞个人崇拜,‘我就是要为刘少奇翻案’。”“我当时非常震惊,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完全改变了,不是一个母亲了,而是阶级敌人。我立即投入对母亲的批判斗争。这时候父亲就表态说,从现在起我们坚决和你划清界限,你把你刚才放的毒全部都给我写出来。母亲写完一张纸,我父亲就拿着出了家门,说要去检举。”“为表现自己的革命立场,我写了封检举信,和我的红卫兵胸章一起,塞进军代表宿舍的门缝。”“后来我回家,看见军代表和排长进来,对着我母亲就踹了一脚,她一下跪地上。然后大家像捆粽子一样,把她捆了起来。我现在都记得,母亲被捆时,肩关节发出喀喀作响的声音。”“父亲举报回来后,就问母亲:枪毙你不亏吧?你就要埋葬在固镇了。在我亲笔写的检举揭发材料的最后,我写着:打倒现行反革命分子方忠谋!枪毙方忠谋!”“我知道我和父亲这么做,意味着母亲会死亡。”两个月后,方忠谋以“现行反革命”的罪名被执行枪决。1980年7月23日,安徽宿县地区中院作出了再审判决,认定原判决完全错误,“实属冤杀,应予昭雪”。(2013年8月7日《新京报》A24版)
而“文革”中的告密风潮,与历史上的告密之不同,在于其披着革命的外衣。当局为利用告密达到政治目的,制造了荒唐的理论依据,比如,1957年,《学习》杂志就曾刊文指出:“‘人情’是阶级意识形态的表现,‘六亲’也各有自己的阶级地位,都是有阶级性的。问题在于‘近’什么人的‘情’,‘认’什么人的‘亲’。其中有一个显明的界限,这就是阶级立场。”文章公开支持以“阶级立场”为标准“大义灭亲”。为了阻止人们的正常思考,又推出极其荒谬的“相信主义要到迷信的程度,服从领袖要到盲从的程度”,“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等等。为鼓励人们告密,竟然对于这种人类灵魂中最阴暗、最丑恶的、最卑鄙的行径,赐予了一个个光环四射的名堂与说法,如“警惕性高”、“敏感性强”、“有革命觉悟”、“与反动家庭划清界限”、“积极向组织反映情况”、“站到革命队伍一边”,巧舌如簧,玩弄词藻,试图化腐朽为神奇,化邪恶为善举,使世间最阴暗、最卑劣、最无耻的行径,变成了为某些政治势力所极力纵容、鼓动的革命行为。据原上海市委书记陈丕显之子陈小津回忆:1968年5月至6月,“徐汇区红卫兵军区”把华东局、上海市被打倒的领导干部子女集中起来,连续办了两期“叛徒、特务、走资派子女学习班”,他们对这些年仅10几岁的青少年学生“用尽了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不许回家,不许与家里通信,搞‘一帮一’监督;大会套小会,个个要表态,搞人人过关;揭发父母亲的‘问题’,搞‘家庭斗争会’;要大义灭亲,与‘反动父母’划清界限……在两期‘学习班’中,他们先后11次组织‘学员’们参加对他们父母的批斗大会,逼迫42名‘学员’在大庭广众之下,当面揭发父母的所谓罪行。这种卑劣的‘学习班’,使一部分青少年受到了蛊惑和蒙骗,造成了家庭分裂。这些‘学员’中,先后有3人患了精神分裂症,其中1人自杀身亡,1人离家出走后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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