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原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雁飞履新四川省纪委书记,这是中国纪委系统异地交流任职趋势的最新例子。据陆媒《川报观察》报道,此番人事调整后,自中共十八大以来,已有13个省份更换了省级纪委书记,包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上海、福建、广西、重庆、西藏、云南、新疆和四川。其中,广西的纪委书记两度易人。

中纪委召开反腐会议
上述13个省份涉及14人次的省级纪委书记调整中,6人属于中央“空降”,6人是异地调入,仅有2人由当地在职官员出任。
由中央“空降”到地方任省级纪委书记的6人分别为:上海的侯凯,山西的黄晓薇,吉林的崔少鹏,天津的姚增科,西藏的王拥军,以及广西的于春生。侯凯、黄晓薇、崔少鹏、姚增科为中纪委常委,王拥军此前是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于春生此前为监察部副部长。
除王雁飞由宁夏调任四川,其他属于异地调动的,分别是辽宁省委原秘书长陈超英调任河北、黑龙江哈尔滨原市委书记林铎调任辽宁、湖北省原副省长张硕辅调任云南、福建省纪委原副书记邓卫平调任广西、重庆原市委常委调任新疆。他们中,邓卫平目前已调任公安部纪委书记。
报道指出,直接由当地在任官员出任省委纪委书记的福建、重庆也并非本土官员。倪岳峰是安徽岳西人,2011年在担任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时“空降”福建,担任福建省副省长,改任省纪委书记时在福建任职不足3年。安徽枞阳人徐松南,2012年从宁夏转战重庆,在重庆市委组织部长任上刚满一年,就被调任纪委书记。徐松南仕途自四川起步,后转战湖北、宁夏,组织系统任职经历最长,有10余年。
由此可见,中国省级纪委 “一把手”异地任职呈现高比例,异地交流任职这一形式在纪委系统已成趋势。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分析称,中共十八大之后,地方纪委官员的选任有中纪委 “空降”、地区间异地调动、从纪检体制外挑选干部任职地方纪委等多种形式。这些形式有助于打破一些地方官场长期以来形成的官官相护、互相充当保护伞的“关系网”和“权力网”,破除监督障碍。
报道称,2013年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其中,中共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纪委官员通过中央“空降”或异地交流任职产生,是落实中共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折射出反腐逐渐迈向制度化。
2014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15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三个提名考察办法”)。不少中国纪检系统官员认为,实施方案是将近年来行之有效的经验固化下来,是反腐败迈向制度化的重要一步。
综合媒体报道,三个提名考察办法紧扣提名考察作出规定,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等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在提名条件上,突出强调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在干部来源上,明确要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系统外提名,纪委书记人选一般应当交流任职。在提名、考察程序上,分别明确了提名、考察具体要求和有关各方的职责,将进一步强化中共的反腐体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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