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鑫(音译)涉嫌谋杀怀孕妻子包晨安(音译)一案于27日上午继续开庭审理,女验尸官谢宁(Scheinin)、医师达拉(Dhara)、警官德劳(Delao)、警员常先生(Chang)、警官拉米雷斯(Ramirez)出庭作证。

庭审结束后,帕沙迪纳高等法院门前远远见到刘洪鑫的家人、朋友以及律师讨论案情。
医师达拉曾于2012年1月21日为包晨安做过常规身体检查。当日下午两点钟左右,包晨安到达医院急诊,表示自己非常不舒服、头痛。经检查,包晨安当日除有些脱水以外,其他身体指标未见异常。经医生诊断,包晨安当时身体所表现的症状均属于怀孕期间的正常反应。包晨安被害时间为2012年2月4日,与此次就诊时间仅仅相隔十几日。警官德劳先生于案发当天7:00接到报警电话,大概于7:05到达案发现场。
对于这个已经时隔3年的案件,他表示很多细节都已十分模糊,但他记得到达现场后,受害人是躺在地上的,身体被棉被盖着。他根据床上枕套上的血迹以及受害人鼻子及嘴部周围的血迹初步猜测受害人是从床上被移到地上的。警员常先生大约于早上7:08左右到达凶案现场并对房间进行了全面检查。由于会讲国语,常先生曾与刘洪鑫有过短暂的交流。刘洪鑫曾告诉常先生说:他的妻子怀孕了,昨晚感觉非常不舒服,晚上八点左右就上床了。同时常先生表示,他还发现刘洪鑫手臂上以及眼皮上有明显伤痕,推测是抓挠所致。在将刘洪鑫带回警局的过程中,刘未表现出过闪躲以及逃避的意图。
最后出庭作证的是警官拉米雷斯,他曾对凶案现场的门窗以及可能的作案工具进行过仔细检查,确定现场没有明显挣扎痕迹、未见破窗情况。经过他与验尸官共同观察,刘洪鑫手臂有明显被抓痕迹,脸上也有。两个月后,他又回到凶案现场,找到3片人体指甲片,但未对此进行检测,不能确定是刘洪鑫还是刘洪鑫的妻子包晨安的。27日下午的庭审结束于4时20分 ,该案件将于本周五(5月29日)上午9:00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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