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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潜规则上位 女演员吴某某因吸毒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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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名演员吸毒被抓了,近日,有媒体曝出上海女演员吴某某是影视圈的小明星,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这位吴某某到底是谁?在这个扫毒风如此强劲下吸毒真是自毁前途。

据媒体报道,女演员吴某某近期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

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

提起公诉,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吴某某是上海人,曾参演过电影《做头》、电视剧《出租女友》等影视作品,还曾进入2006年“我型我秀”全国百强。

如今广电总局封杀劣迹艺人,她仍往枪口上撞,沾染上了毒品,被处罚也是无法避免的了。

吴某某出道前在电影制片厂工作了一段时间,随后自己接广告、拍电影等在娱乐圈开始小有名气,但是各种压力也随之而来,而她又再次选择了毒品来舒缓压力。深知毒品害人不浅但她还是选择继续犯错。

眼看娱乐圈的明星一个接一个的被揪出吸毒,而吴某某表示并不害怕,而且嗨一天是一天,看来吴某某对自己的人生的走向已经不在乎了,她只沉醉在毒品给她带来的快感。

面容身材都非常好的吴某某多才多艺,也曾被不少制作人看中表示要潜规则,而她为了在娱乐圈中站稳脚,也甘于被潜规则,看来娱乐圈这个鱼龙混杂的世界真不是谁都适合。

不过,这并非是她第一次吸毒被抓,经查,吴某某从2000年染上毒瘾后,在家人的帮助下,2002年被拘留至2006年,没有碰过毒品。2006年,因和圈中好友打牌,朋友拿出K粉、摇头丸等毒品,吴某某重新吸毒。2006年11月,吴某某又因吸毒被行政拘留15日及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

吴某某称,在娱乐圈,因压力、好玩甚至减肥等原因,一部分人沾染上毒品。虽然现在各方打击吸毒的力度很大,但看着电视上一个个被抓的明星,吴某某称自己并不紧张,“能嗨一天是一天”。因吴某某对其吸毒行为予以承认,并主动交代了与他人多次在自己房屋内吸毒的犯罪事实,故其行为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帮男友戒毒不成,反而染上毒瘾

面容姣好的吴某某多才多艺,进入戏剧学院以后又加入了舞蹈队。因长时间高强度的训练和各种巡演,让吴某某觉得有些吃不消。胃痛、失眠、神经衰弱开始困扰吴某某。舞蹈队的一个湖北女孩看到吴某某这样,便称自己有一种“特效药”,一用就见效,问吴某某要不要试一试。吴某某听后很心动,便从女孩那里买来“特效药”,当晚果真睡得很好。此后,每当吴某某感到不舒服时,便从女孩那里买些“特效药”缓解一下。

没多久,吴某某发现,这种“特效药”竟然是海洛因。吴某某后怕,并决定不再买“药”。一年后,吴某某交了男友,谁知男友却染上了毒瘾。吴某某劝男友戒毒,男友以毒瘾染上就戒不了为借口,迟迟不肯行动。吴某某便以自己误食海洛因几次但并未上瘾为例,称毒瘾是能戒的。为了帮男友戒毒,吴某某也和男友一起开始吸毒。但是,吴某某并没有成功帮助男友戒掉毒瘾,反而自己走上了吸毒的不归路。

从戏剧学院毕业后,吴某某先在电影制片厂工作了几年,后来开始拍戏、拍广告和演话剧。渐渐地,自己在圈子里也小有名气。但成名的吴某某并没有停止吸毒,反而越陷越深。2002年1月,吴某某因吸毒被行政拘留15日。2006年11月,吴某某又因吸毒被行政拘留15日及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

娱乐圈吸毒:压力、好玩、减肥

2014年11月24日晚,朋友小曾来找吴某某,还带了冰毒,几个人便在吴某某家中用自制的瓶子吸了冰毒。第二天,小曾就因吸毒被抓。2014年12月11日,吴某某毒瘾又犯了,便从朋友那里买了点冰毒,找了几个朋友来家里吸毒。

2014年12月14日,公安机关在调查其他案件时,在吴某某房屋内发现自制冰壶等吸毒工具。后吴某某接到朋友电话至公安机关配合另一案件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吴某某有吸毒前科,且尿检报告中甲基苯丙胺呈阳性反应。

经查,吴某某从2000年染上毒瘾后,在家人的帮助下,2002年被拘留至2006年,没有碰过毒品。2006年,因和圈中好友打牌,朋友拿出K粉、摇头丸等毒品,吴某某重新吸毒。吴某某称,在娱乐圈,因压力、好玩甚至减肥等原因,一部分人沾染上毒品。虽然现在各方打击吸毒的力度很大,但看着电视上一个个被抓的明星,吴某某称自己并不紧张,“能嗨一天是一天”。因吴某某对其吸毒行为予以承认,并主动交代了与他人多次在自己房屋内吸毒的犯罪事实,故其行为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广电总局正式下文封杀劣迹艺人:点名吸毒嫖娼

据媒体报道,2014年9月29日,广电总局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吸毒”“嫖娼”行为被明确点名,出轨等道德问题则未提及;除此前提及的电视剧作品外,由“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也都被要求暂停播出。通知全文如下:

《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总局机关各司局,中央三台,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电影频道,中国教育电视台:

一段时间以来,个别编剧、导演、演员等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因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其行为触犯了法律法规、败坏了社会风气,尤其是作为社会公众人物,损害了行业形象,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对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尤为不利。广播影视作品是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历来倡导广播影视从业人员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历来倡导广播影视文艺工作者追求德艺双馨,通过优秀作品和良好形象在社会上传播正能量。为进一步净化音频、荧屏、银幕和网络环境,营造良好从业氛围,现重申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正确导向,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制作、播出以炒作演艺人员、名人明星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看点、噱头的广播电视节目;暂停播出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广告节目。二、各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在电视视频点播、电视回看等业务服务中,暂停播出(点播)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和各类电视节目。

三、城市电影院线、电影院、农村电影放映院线和电影队暂停放映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

四、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暂停传播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剧、微电影和各类节目,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剧、微电影;不得制作传播以炒作演艺人员、名人明星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看点、噱头的网络视听节目;

五、在广播影视对外交流中,暂停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和各类节目的赠送、销售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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