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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核谈判重启 中方提四点主张

伊朗和世界六大强国在4日恢复了核项目的谈判,将在双方接受的最后期限6月30日前克服剩下的分歧,结束长达12年的对峙。中方代表王毅提四点主张,其中包括在洛桑框架基础上推进下阶段谈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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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核项目谈判于4日恢复

伊朗和世界六大强国(美国、法国、英国、德国、俄罗斯、中国)在4日恢复了核项目的谈判,将在双方接受的最后期限6月30日前克服剩下的分歧,结束长达12年的对峙。

伊朗和六国在4月2日达成了一个框架协议,但几个主要的实质性争议仍有待解决,包括允许联合国核查人员访问伊朗的军事基地以及制裁德黑兰的级别和时间。

伊朗国家通讯社引援该国外交部副部长阿拉克奇(Abbas Araqchi)在维也纳恢复会谈时的话称:“我们有几周的时间,希望在6月30日最后期限前达成最终协议,或者更早。事情取得了进展,但我们之间仍有一些障碍。”

伊朗最高领袖哈梅内伊(Ayatollah Ali Khamenei)称开放军事基地事关国家安全,而伊朗最高军事指挥官已经断然拒绝了任何协议中访问军事基地的要求,因这将遏制伊朗的核项目。

法国上周表示,除非伊朗允许核查人员访问其包括军事基地的所有设施,否则将阻碍任何最终核协议的达成。

伊朗和法国官员已经暗示延长最后期限的可能性,但美国表示在6月30日前可以达成协议。

中国外交部长王毅4日出席中俄伊三国外长会晤时表示,伊核问题谈判进程进入最后阶段,形势显得更为错综复杂。鉴于当前形势,中方主张:一要珍惜洛桑谈判取得的成果,这是六国与伊朗共同努力得来的,来之不易;二要在洛桑框架基础上推进下阶段谈判,细化具体文本,各方不应再提出新的要求,防止谈判进程复杂化;三是各方的正当关切都应得到足够重视和合理解决,各方应相向而行,而不是渐行渐远; 四是尽早达成全面协议,有利于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有利于中东地区和平与穗定,中方愿继续为此发挥积极和建设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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