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忘带准考证、见义勇为斗歹徒、家长堵路拦车护考、各路人马竞写作文……似乎每年高考期间都会被这些新闻刷屏,并且每类高考新闻都有相对固定的出笼时间。而2015年的6月7日上午,当很多人正在满怀期待地等待各省高考作文题目曝光,突然杀出一条扣人心弦的大新闻。

记者卧底当替考引舆论争议
这新闻有多大,看标题就知道了----《重磅!南都记者卧底替考组织此刻正在南昌参加高考》。即使标题里不加“重磅”二字,在这个时间节点,任何人也能一眼看出有多重。然而,就是这次记者卧底替考事件,却在中国引起轩然大波。
2015年高考第一天,最热的话题不是语文作文试题,而是一场替考“卧底”大戏:有媒体记者卧底替考组织,并且报警协助警方揪出“枪手”,江西官方反映迅速,已控制控制替考考生,教育部也就介入调查。几乎是一次完美的舆论监督,但是卧底的记者本人也在南昌亲身参加了替考,这种“全程”参与也引起了舆论争议。
媒体记者卧底替考组织
6月7日,高考第一天。据《南方都市报》微信平台发布,该媒体记者日前卧底江西高考替考组织,湖北个别高校多名大学生加入,试图通过充当“枪手”牟利。今天(7日)上午,包括南都记者在内的多名“枪手”正在江西南昌一些高考点参加考试。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他们均持有由“上线”提供的具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准考证”,部分证件户籍地显示为山东。与此同时,南都记者证实这些证件信息已存于江西教育考试院系统,照片为“枪手”本人。目前,南都记者已向当地警方报案。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肉眼识别身份证、准考证有漏洞,呼吁对监考老师发放识别设备,考场内机器验证。
7日下午2时许,在微信,疑似南都卧底记者“吴雪峰同学”发布朋友圈发布暗访动态,称“倒数第五分钟如期被监考老师注意到,考完终于被带走,见了主考官巡视员提醒赶快抓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人也来了,最后被带到公安局,领导也来了,才表明记者身份,很安全,谢谢大家关心”。随后有粉丝惊叹:“严重点赞,果然是你。”
据了解,吴雪峰本人现是南方都市报的一名深度报道记者,2013年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曾在武汉大学进修新闻双学位,大学毕业前就在《南方都市报》《楚天都市报》《湖北日报》《长江日报》《武汉晚报》《武汉晨报》《楚天金报》《长江商报》等报纸发表新闻作品近百篇,在校期间曾获得南都新闻奖学金一等奖。
替考考生已被控制
“替考”显而易见违反教育公平。7日上午曝光江西考场发现“替考组织参与高考”一事,江西省教育厅于下午2点半就临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副书记曹正龙介绍了案情,南昌十中考场一名替考生李某某已被警方控制。
经初步调查,李某某承认了替考行为。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
无独有偶,据江西省考试院透露:7日,江西鹰潭市余江县也抓了一名替考人员,也是来自湖北。
记者卧底曝光“替考链”
据北京晨报称,2014年11月,南都记者与一名高考“枪手”组织成员接头,并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长期保持联系,但一直因种种原因未能见面。其间,“枪手”提出发展记者为其“下线”,参加2015年高考。为调查这个团伙的运作情况,南都记者同意,并提供了一张本人真实照片和虚假身份信息(包括姓名,籍贯,年龄,学历和专业等),成为其“下线”。此后,双方就以“上下线”关系联络。
当月,“上线”提供了一个南都记者在替考组织的内部编号,随后又向南都记者确认是考文科还是理科,“上线”解释称理科替考收入高,记者便选择了理科。2015年4月,“上线”通知团队出发时间。5月,“上线”要求南都记者补拍了一张身份证相片,要求与第一次提交的相片存在差别。
自始至终,该替考组织未与南都记者签署任何协议,记者也没有与“上线”见面,迟迟无法确认该替考组织是否存在。按照“上线”的要求,在高考前几天,南都记者赴武汉,与“上线”接头,双方第一次见面,但“上线”没有提供高考准考证。
拿到“身份证”和“准考证”
6月5日晚上,南都记者随同“上线”等十余人,从武汉坐火车抵达江西南昌。这些人多为湖北武汉几所知名高校的大学生。
抵达南昌站后,一行人分乘三辆车离开,被送到位于青云谱区的海军招待所。招待所有人接应,大家未登记身份证信息便直接入住,有陌生男子请吃宵夜,并与其中一名替考组织的“中层”交代考试事宜,包括承诺定金和尾款会如期发放等。这名男子还叮嘱大家,若在考场遇到同校或认识的人,一定要装作不认识或刻意回避。
6日下午,部分“枪手”被分散到其他宾馆住宿,以便离各自的考点更近。约6人被分散到东湖区的中晟宾馆,“枪手”均登记真实身份证信息。18时,一名男子来到宾馆,向6人发放“身份证”和“准考证”,考点均为南昌十中。这名男子要求大家自称是南昌二中的学生,并表示若有人问及班级信息,可在高三(8)至(13)班间任挑。南都记者6日下午也拿到了高考用的“身份证”和“准考证”,上面的照片均为本人此前提供,但户籍地被“设定”为山东。
肉眼难以识别身份证准考证
“枪手”替考何以能成功?目前,南都记者还在调查。
从以往报道看,首先直指考务人员监管不力。在去年河南替考案发生后,教育部便通报,据河南省相关部门调查,这起事件是一起中介人员与个别考务工作人员串通进行替考作弊的案件,事后除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被替考考生的家长也受到了处理。此外,在很多地方,监考人员识别身份证和准考证主要靠肉眼,这给了替考者钻空子的机会。
有“枪手”反映,在本次替考人员中,不乏拥有多年替考经验者。前述使用李某某身份证参加本次高考的“枪手”就表示,自己从大一就开始替考,如今大四已是第四次参加。家庭环境并不宽裕的他,据称三年来已挣到十万余元,同时还发展了不少“下线”。
记者全程参加“替考”引发争议
据观察者网称,事情至此,仿佛是一场完美的“舆论监督”事件。但是对于记者卧底一事,有人叫好,有人拍砖,也引发了“记者是否有真的有必要全程参与替考到交卷?记者是否涉嫌违法?”等争议。
作者“羊脂球”表示,立场坚定,反对、反感任何高考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也为南都监督高考替考的目的和结果叫好。可是,任何美好目的和结果预期下的不合理甚至不合法手段,羊脂球都举双手反对。
“羊脂球”指出,南都记者只是记者,并非警察,不是警察的卧底,警察对他卧底之前的一切策划和举动都没有知晓,那么请问警察该不该抓?
媒体人罗昌平引述了财新法治记者陈宝成对南都替考记者一事的评价,“惊闻南都记者此时正在卧底替考组织,惊闻众多同行为此新闻纷纷点赞。我深感不安。第一,记者干了警察的活。依照目前法律规定,只有在毒品犯罪中,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警察才可以实施“控制下交付”,即侦查诱惑,其他犯罪则无法律明确。在科场舞弊案中由记者行使警察权,闻所未闻。第二,记者卧底替考组织参加高考,同样涉嫌犯罪,如伪造国家机关公章等;即使记者报案,也不能成为免责理由,但可以从轻处罚,毕竟,目的的合法性不能替代行为的合法性和结果的合法性。第三,提高新闻从业者的法律素养刻不容缓。第四,公权力渎职甚至腐败的危险性远远高于记者卧底,必须严惩。
罗昌平还指出,据说美国有一类似案例,记者伪造身份卧底,被公司起诉,最后记者败诉了。但罗昌平没有说明这一案例的时间地点。
据悉,中国《刑法》中对高考替考没有明确规定,依2008年甘肃天水替考案分析,替考的学生一般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可能会被取消参加高考的资格;组织学生高考的人员可能会定性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对于“猎头”,也就是考试的组织者来说,如果是收人钱财,伪造证件,组织替考,这在中国刑法上有明确规定,构成伪造身份证,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以及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罪名,处罚规定一般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3至7年或3至10年有期徒刑。
对替考者,也就是所谓的“枪手”来说,目前。刑法尚没有明确的罪名相对应,处于法律的空白状态,对这种行为目前尚不能定罪。从各地处罚情况来看,主要是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是无业人员,连行政处罚都难以实施,只能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最多不过是拘留15天。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