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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三转”中纪委 划治本两段论

自5月25日中纪委网站开始发表系列文章《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来,如今已是第三篇。在王岐山执掌中纪委掀起反腐风暴之初就早已有言:反腐治标是为治本赢时间。经过两年多的运动式反腐,打落之虎早已破百,高压反腐也已在中国官场显现疲态效应的情况下,人们自然会问:中国腐败究竟何时治本,如何治本?而解读中纪委系列文章前三篇不难发现,王岐山已开始的中纪委职能转变,将中国反腐的治本工作明确分为“两段论”。

文章配图

王岐山引领纪委工作转型

中纪委“三转”定位党鞭 标本兼治求效率

如果说中纪委该系列文章的第一篇《讲政治 顾大局》仅仅是给人以运动式反腐已到转变节点的笼统印象,那么第二篇《突出执纪特色》就已经明确的规划出中纪委职能转变和反腐治本的蓝图,第三篇《创新监督审查方式》则点明了中纪委转变为解决今日反腐当务之急的切实益处。

在《讲政治 顾大局》中,“要保持冷静清醒,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定力,把握好纪律审查工作的力度和节奏”的说法引起政治观察人士纷纷解读,结合近来反腐重心下沉,打虎节奏放缓,或有观点认为反腐遇到空前阻力难以为继,或有观点认为反腐达成妥协与新的平衡,或有观点认为预示运动式反腐告一段落即将进入治本阶段……但不论何种观点,它们不约而同都有共识:《讲政治 顾大局》显示反腐进入节点。

而仔细分析《突出执纪特色》则不难发现,这一“反腐节点”既不是打虎的终结,也不是反腐的妥协,而是中纪委正在朝“党鞭”的本位转变过程中,反腐工作相应产生的向治本延伸的转折点。

首先,中纪委明确其工作职责绝不局限于反腐,不能狭隘地将自己定位为反腐稽查队,而是要向“党鞭”的本位回归,保证庞大的共产党员群体能够成为实现其领导人治国蓝图的有效执行者。事实证明,将工作范围局限于反腐不仅不能为此提供保证,且已产生为避免犯错而消极怠工,庸政、懒政的副作用。因此,《突出执纪特色》针对这一现象提出转型的应对策略:“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换句话说,纪委的职能正在完成一次“被动”变“主动”的转变----从此前在党员干部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后才采取行动,转变为在党员干部出现问题前就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其按照治国蓝图切实履职。其次,中纪委职能的转变也反映出反腐朝“治本”转变。在此系列文章发布前两日,王岐山就已在北京举办的“三转”研讨班上提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实现“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被一些评论称为十八大之后中纪委的有一次重大改革。毫无疑问,转方式、转作风都是转职能的辅助,重点在于“转职能”即向“党鞭”的转变。而《创新监督审查方式》则道出了回归“党鞭”对反腐的最切实意义:着眼于党纪而非司法,可以“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快查快出、快进快出”,以这种方式大幅提高反腐的力度和效率,以期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标本兼治”走出反腐如粪坑边打苍蝇的怪圈。

“纪”、“法”两手硬 明确治本分工

在中纪委转型下,反腐迈入治本阶段后,可以看到,中纪委网站文章对“纪”和“法”界限的明确划分将治本进行了两段式分工。

同样作为制度建设,“纪”相对于“法”更多作用于腐败或者严重腐败的预防阶段。大老虎固然依旧要打,但预防小老虎成长为大老虎,预防苍蝇成为小老虎,对整个官场生态的建设而言更加重要。因此,中纪委该系列文章称,要在出现腐败苗头的时候就进行“提醒”、“警示”,才能避免将小问题养大了再“算总账”。

而“法”在中纪委系列文章的话语体系中,无疑是专注“秋后算账”的。这种算账当然必要,是制度性反腐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必须要注意到的是,当反腐进行到“算账”阶段,已经成为了“双刃剑”,“打的是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疼的是组织,损害的是党的形象”。诚然,运动式反腐近两年来为中共赢得了广泛的民意支持,也为民众对中国的未来增加了信心,但也必须毫不讳言,长期不断的“大老虎”涌现,尤其如昆明书记一连三任因腐败下台,也确实令人质疑中国官场腐败是否还能根治,使执政党的形象受到损失。

要想治本的制度反腐两阶段都过硬,则必须“党纪”的归纪委,“法律”的归司法,各自回归本位,专司其职。将“纪”与“法”给予反腐治本阶段的明确区分与定位,其意义并不仅仅停留在理论概念的明晰上,更是中纪委的一次彻底改革。一个拥有更加明确、具体纪律的组织,将走向更加成熟,因此,中纪委当下的这种改革不仅仅是反腐向治本阶段的转变,更是向“党鞭”的定位回归,使得中共这一组织朝更加成熟、先进的方向转变,为其能够长期执政构建稳定的内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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