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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辩双方结辩陈词 检方咬住双重谋杀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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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鑫(音译)涉嫌谋杀怀孕妻子包晨安(音译)一案于6月8日上午10:00继续开庭审理,法官向陪审团陈述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及术语,检察官基兰德(Keeland)与辩方律师达登(Darden)分别作出结辩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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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刘洪鑫涉嫌杀妻案的帕沙迪纳高等法院

今日,检察官基兰德用叙事的方式向现场的陪审团还原了整个案件的经过。他明确表示,这就是一起丈夫蓄意谋杀妻子的恶性案件。在他看来,这样的案件毫不稀奇,在世界的各个角落,这样的事情时时刻刻都在发生着。同时,他明确表示:本案涉及的所有证据都指向刘洪鑫故意将妻子包晨安掐死这个事实,无论是枕头上、包嘴周围和鼻子上的血迹,还是刘洪鑫身上的抓痕,在基兰德看来,都是包晨安死去之前向这个世界最后的呼救。

此次陈述中,基兰德重申女验尸官谢宁(Scheinin)的尸检报告。他重述到:包的致死原因是颈部受压缺氧所致,这一死因归属于“掐死”这项罪名。另外,基兰德又重述了犯罪现场的其他现象----死者包晨安面部受到的挤压,包身上的13处伤口,包颈部周围软组织和血管的破裂以及刘洪鑫身上的抓挠痕迹全部说明了刘洪鑫杀死妻子包晨安这个事实。

基兰德认为,尽管在验尸官谢宁之前的陈述中未形象描述刘洪鑫当时是如何作案的,但这并不代表(杀人)没有发生,基兰德认为最重要的是,目前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刘掐死包这一事实。同时,基兰德也明确表示,即使颈部骨骼未破裂,也不代表就不能致死,况且女性的骨骼本身柔韧性更强一些,即使没有破裂也有致死的可能。检察官基兰德最终还明确表示:“掐死”这一犯罪行为是需要时间去实施的,因此完全可以认为,刘当时是动机作案,同时,刘洪鑫当时也有足够的时间意识到,包的死亡将引起胎儿的死亡,杀人动机可被转移到胎儿身上,因此,基兰德的最终结论是:这是一起涉嫌双重谋杀的一级谋杀案。

辩方律师达登在其结辩陈词中,首先反驳了基兰德叙事性的呈现方式。他认为,这样的叙事方式包含了太多的主观推断,这个凭借推测的“故事”是不公平的。达登反复提醒陪审团:“这个男人(刘洪鑫)是爱他的妻子的,他(刘洪鑫)在作证中曾陈述到,在妻子向他发起攻击时选择陪在妻子和女儿身边,当妻子面临被警察带走时,他选择隐瞒自己的受伤事实保全妻子。这一切足以说明,他有多爱他的妻子和家庭。”

辩方律师达登还表示,当发现妻子不对劲的时候,是刘洪鑫拨打了911,并按照急救人员的指示将妻子抬到地上。达登反问现场的陪审团:“这一切难道是一个杀人凶手的作为?”达登的辩护重点在于:首先,包身上没有一处致命伤害,并且刘洪鑫身上、手臂上以及后背的抓伤并非双方争斗所致,原因是:其一,按照刘的描述,他当时穿着夹克,其二,如果刘洪鑫身上的抓伤是由于包死前挣扎所至,那么抓伤不应该出现在背部。至于面部受到的挤压,包睡前扒向枕头的事实与这一现象完全吻合。尽管辩方律师达登的结辩陈词还在进行中,但他已经明确表示,在多种致死原因均有可能的情况下,直接推断是刘洪鑫掐死了妻子包晨安是没有足够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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