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香港律政司司长重申8-31非袋一世

律政司长袁国强接受访问时表明,8·31决定不会“袋一世”,若普选落实后,第一道闸的提委会组成可以修改,第二道闸的2至3名候选人数目限制甚至可以倍增;至于最核心的第三闸,即提委会过半数(601名)提名门槛能否改,他以是“考虑的其中一个部分”作回应。不过,袁国强未能保证何年何日可修改8·31决定,但相信只要有普选实践的经验后,社会可以讨论。

文章配图

袁国强(左)等港府官员展示普选办法咨询文件

人大常委会8·31《决定》为特首普选落“三闸”,是今次难以争取泛民立法会议员支持政改方案的关键。香港特首梁振英6月初表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政府方案”不是“袋一世”。袁国强接受访问时进一步厘清,从“法律角度”及“政治角度”,若能落实2017年普选,就算8·31决定也可以提出修改。

袁国强指在法理上,2017年之后香港可以按《基本法》附件一第7条提出修改,指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没有写明不准。他又指在人大常委公布8·31决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来港讲解时,也说过普选办法将来可以改。

在政治上,中央会否让香港修改普选办法?袁国强说现阶段没有人有水晶球预测,但认为“从香港发展,或宏观点看人类发展历史,难看到有制度是会停下来不动的”。他明白社会对8·31决定有不同意见,但从中央角度,是希望先推行普选、汲取经验。他认为就算社会对政改进程速度有不同看法,但“不相信2017年便会停下来”。

既然8·31可以改,那么何时可以改?2022年选举可以修改吗?袁国强说,“如果我现在给你一个答案,坦白讲,是不负责任的做法,原因是无人能估得到,正正是实践了取得经验,然后才知。”他指大家毋须抱着一个心态,限制何时一定要再改,他解释原因,“如行了第一次,市民感觉都OK,会说不如行多届先吧,还是会说不是,不如再启动、再去倾、再去改?这是影响究竟几时再去讨论启动机制及五部曲”。袁国强又提出,假设政改通过,2017年任何一人参选特首也要回应市民关注,“包括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及全体立法会的产生办法的取态”。

对于8·31可如何修改,袁国强指实践后可以探讨,如提名委员会组成可以讨论,而在政改咨询时也有人提出增加妇女界、家庭工作者组别,又或删减某些组别的议席。至于候选人数目在2至3名的规限,袁称中央是参考历届候选人数而定出来,“2017年后可以是不同,政治环境改变,好可能是4至5名,或5至6名”。

不过,对于最核心的“过半数”提门名槛能否改,袁回应说,提委会是一个组织,一般机构是用过半数来作决定,在法律上是普遍的,“但亦非唯一的方法”。他续称,若普选实践后还有没有其他方法修改,“会是在这方面 (过半数)上修改,还是其他方面修改,令香港市民觉得提名委员会内有更广泛代表性,我相信这一定是在往后,可以在整个体制考虑的其中一个部分”。

社会上有意见对8·31能否修改存疑,有人提出由京官就此作出承诺,但袁国强反问,不同人要求的承诺内容均不同,有人要求中央承诺取消功能组别,有人就要求承诺有具体内容,认为这观点听起来容易,但实际不然,但他期望不应抱有心态以为政府“你不肯作出承诺,你便是奸,会呃我!”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