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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周永康案一审主审法官丁学君

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周永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周永康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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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接近天津法院系统的人士透露,此次担任一审的主法官就是天津一中院副院长丁学君。

天津市一中院分管刑庭的副院长是丁学君。公开资料显示,丁学君是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1984级本科毕业生。

周永康案一审主审法官天津市一中院分管刑庭的副院长丁学君

消息人士介绍称,丁学君平日里“非常低调”,在外界眼中甚至“有些神秘”。陆媒澎湃新闻称,有关丁的新闻几近空白。

成立于1995年的天津一中院,目前下辖南开区法院、和平区法院等10个区县级法院。

2015年4月3日,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就周永康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向天津一中院提起公诉。2015年6月11日,担任审判周永康案一审的主法官。

公开简历:

丁学君,男,汉族,1965年10月生,山东蓬莱人,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依法审判本院受理的刑事一审案件)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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