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巨野县的陈宜民8年前以10万人民币换得副县长一职,就任后大捞特捞,5年内敛财400万元,菏泽中院近日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微博网友对此议论纷纷,有人“感叹”,这投资的报酬率真是够高,有人则说陈宜民“买得划算”,现在连个村长都得100万元了,还有人说,在中国做官就对了,一本万利啊。
财经网12日报导,陈宜民34岁时,拿着存有10万元的提款卡走进时任菏泽市巨野县中共县委书记刘贞坚的家,说他想当副县长,很快的心愿就实现了。
年轻的副县长奇招百出,包括“截留款项”,例如在铁雄新沙公司建设过程中,自补偿款190万元中截留132万元。另外还有利用主管、经手公共财物的机会,虚报、冒领、侵吞、骗取399万元。
但讽刺的是,陈宜民因为“坦承交代”前上司刘贞坚收受贿赂情节,因此认定为“重大立功”,所以法院同意减轻量刑,最后判定陈宜民贪污罪有期徒刑9年,挪用公款罪有期徒刑4年,合并执行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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