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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警察从幕后走向前台三大质疑

日前,中国大陆五十省市“网络警察”在各种互联网媒体平台集中上线。中国公安部发言人介绍,此次网络警察的变化,与以往最大的不同点,就是从幕后走向台前,针对网络上的公民违法犯罪行为,亮明身份公开巡查执法。但是,网警的公开行事对于网络世界以及中国网民来说究竟是“福”是“祸”,却存有很大争议。

不可否认,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正如中国官方所表示,“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一样,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要负法律责任。互联网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给网络社会治理带来严峻挑战,各种传统犯罪不断向互联网渗透。”这种说法应当说还是有其合理性。互联网自诞生之日起,以超越人类传统时间和空间维度的特点,为人类提供了一种更广阔更多样的行为活动空间和生活生存方式,在这种形势下,虚拟与现实已难分你我,两者逐渐合为一体互为影响。因此,作为一种新的人类公共社会运行形式,网络空间同样需要秩序,同样需要法律和警察这种运行于现实社会中的国家机器的有序引导和管理。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网络警察应势而生。

但是,网警从幕后走向前台公开行事,却引发公众对其的三大质疑。第一,网警可能“滥权妄为,无法无天”,扼杀互联网积极因素。网络除有公共社会空间的特征外,毕竟还是一个不同于现实社会的特殊存在。其与现实社会最大的不同点在于,网络空间具有更自由、更多元、更开放、更快捷等特点,这也是人类创造互联网这一事物的本来初衷。所以,对于互联网这一人类“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必须精心呵护和培育其发展,对于网络空间的维护和治理,如何做到不扼杀互联网存在的积极因素,如何不抑制其蓬勃发展的积极方向,这是网络空间的管理过程中亟需注意到的。

然而,现实中仍有很多需谨慎对待的雷区。首先,基于网络空间的属性特征,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自有其特点,执法者不可能完全以现实社会中运行的法律标准以衡量网络空间中的人的行为。其次,与现实社会中法律发生作用的机理相似,相对于变化更快速的网络空间来说,人类对于网络的管理往往更显滞后。如今,对于网警的“明目张胆”的巡视执法,执法者尚无合理有效的规章制度和法律可循。因此,网警在网络执法中存在“自由裁量权”无度的问题,甚至存在“无法可依”的情况。而由于网络空间缺少裁定标准和法律依据,对于有强制性执法权的网警来说,就可能出现肆意滥权妄为的“无法无天”的行为,甚至投入个人好恶意愿扰乱网络空间秩序。

第二,大陆出现的网络警察被担心成为公开的“水军”和“思想警察”,从而带来网络恐怖。网络警察究竟是做什么的,它的作用机制是怎样的,官方其实并没有说清楚。网警是否会像现实社会警察一样为民众“排忧解难”,相比于诸如此种的期待,人们更多的是担忧。正如有观点认为,这(期待)或许只能是人们的“一厢情愿”,社会配备网警根本就不是这个“初衷与目的”,因为,“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社会的网络普及后最先展现的是什么,是网络上出现大批在现实社会遭受不公的帖子”。

(曹鸣 评论)

所以,民众担忧,与此前有关地方和部门在网络公开招募“五毛”一样,网警极有可能沦为公开的“水军”,成为某些组织甚至个人的宣传“喉舌”与“卫道士”。此前,已有多起网警本人或雇人网上删帖的案例。最近,又有媒体报道,大陆互联网上大批维权的微信及微博账号被关闭,更有微信及QQ上的几十万聊天群被封。如今,网警的公开行事,可能会为网络中以更隐秘形式存在的“朝阳群众”提供了更多“立功”的便利,此前,就有媒体报道大陆有网民因研究网络“翻墙”软件而被拘捕,如此,一旦在网络中形成一股大肆的举报和抓捕之风,制造网络世界的恐怖,这不但有悖于现代互联网精神,更可能会为互联网发展带来灭顶之灾。

第三,泛党员化的社会管理理念有悖于国家和社会现代化治理的要求。应当说,公众对于网警的疑虑,根本还源于执政党社会管理意识的落后。执政党作为政党组织可以对其党员强调思想一致和组织纪律,可是,社会组织和大众群体毕竟与之不同,执政党不能把对党员的思想要求和组织要求泛化为对全体社会大众的要求,以一元化的指导思想和意识形态来套牢全世界尤其是以“自由、开放、多远”为核心要义的网络世界,从而混淆“党员”和“非党员”的界限,以致于留下“专制”的嫌疑,让小说《一九八四》里的“思想警察”在现代社会现身。如果避免不了这一点,对于提出现代化社会治理的执政党来说,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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