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聂树斌故意杀人案, 李树亭、陈光武等三律师,阅卷发现多处疑点,对此根据已知事实,推定另一事实。
1、五处尤其验明正身,均不是聂树斌签字,推定存在拒绝、替代、伪造。
2、聂树斌说这次说的是真的,开始口供缺失,推定此前存在刑讯逼供,不但有口供而且是事实真相,缺失是被删掉。
3、死者身边有一串钥匙,聂树斌只始至终没陈述,王书金却有陈述,并与现场吻合,推定聂树斌没有杀人,真凶是王书金。
4、真凶出现并供认,力挡查卷50多次,尤其开庭狡辩王书金供认,急于判杀王书金,推定地方保护,草菅人命,缺失忠法。
一、聂树斌故意杀人案, 李树亭、陈光武等三律师,阅卷发现多处疑点,对此根据已知事实,推定另一事实。
1、五处尤其验明正身,均不是聂树斌签字,推定存在拒绝、替代、伪造。
2、聂树斌说这次说的是真的,开始口供缺失,推定此前存在刑讯逼供,不但有口供而且是事实真相,缺失是被删掉。
3、死者身边有一串钥匙,聂树斌只始至终没陈述,王书金却有陈述,并与现场吻合,推定聂树斌没有杀人,真凶是王书金。
4、真凶出现并供认,力挡查卷50多次,尤其开庭狡辩王书金供认,急于判杀王书金,推定地方保护,草菅人命,缺失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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