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大名县县委书记边飞8年受贿上亿元, 目前被一审判处死缓。

边飞(网络图片)
2015年6月23日上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对原河北省大名县县委书记边飞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边飞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一审查明:2005年3月至2013年10月,边飞在魏县、永年县、大名县担任县委书记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调整、项目协调审批、工程承揽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包括人民币、外币、黄金、房产等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920余万元。另有价值人民币4190余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擅自返还部分土地出让金,致使766万余元国家财产流失。
2013年12月20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河北省纪委消息称,河北省纪委对邯郸大名县县委书记边飞(副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调查。
据邯郸市委办公厅消息,边飞在其办公室被逮捕,当时搜出十万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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