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中共2015年上半年对8个省份公安厅长职位的大规模调整, 全国范围内的公安系统大换血已接近尾声。从人事任命方式上来看, 全国31省份中,唯有西藏和新疆两地的公安厅厅长为“本地升迁”。这在其余省份清一色的“异地调任”或“中央空降”中尤为显眼。

西藏新疆成“特例”
有分析称,鉴于西藏和新疆两地特殊的民族环境,牵系着治安大局的公安厅厅长由熟悉本地环境的官员来主政,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外调官员“水土不服”的弊端,但也存在着“尾大不掉”的隐患。而在公安厅厅长多数兼任政法委副书记的模式下,政法委书记则由中央空降,借助“上传”与“下达”的契合,或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政令沦为空文的现象。而这种人员搭配也不失为解决西藏与新疆治安维稳问题的一剂偏方。
在此次人事大变动中,截至目前,“空降”地方执掌省份警界的共有8人。除尚待履行法定程序的河南省公安厅长许甘露外,还有黑龙江省公安厅长孙永波、上海市公安局局长白少康、湖北省公安厅长曾欣、广东省公安厅长李春生、陕西省公安厅长杜航伟、贵州省公安厅长孙立成和青海省公安厅长刘志强等7人。“异地调任”包含北京、天津、重庆、河北、云南、辽宁、湖南、安徽、山东、江苏、浙江、江西、山西、内蒙古、甘肃、福建、海南、四川18省份。31省份中,除广西、宁夏、吉林三省公安厅长尚属空缺外,西藏公安厅厅长刘江和新疆公安厅厅长朱昌杰均为土生土长的本地官员。西藏和新疆成为“特例”。
公开资料显示,刘江自1986年工作以来便“扎根”西藏,先后担任拉萨公安局党委书记、自治区常务副厅长等职位。2013年7月25日,被任命为西藏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成为中国内地最为年轻的公安厅厅长;同样为“本地升迁”朱昌杰自1976年至今,亦有近40年的新疆工作经验。
众所周知,鉴于西藏和新疆的特殊战略地位,中共官方对其治安维稳的审慎态度可以追溯到毛泽东时代。延续至今历经六十余年的苦心经营,中共在西藏和新疆地区,无论是在物质成就上还是民生指数上都有了较大的发展。但与此同时,新疆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断且呈现外溢之势,当地乱局如瘟疫蔓延使得中国国家安全全局越发形成掣肘的同时,西藏局势尽管略显平复,已连续数月不见再有藏人诉诸惨烈的自焚以要挟中共,但流亡藏人与中共的明争暗斗、唇枪舌剑始终未曾结束。达赖喇嘛本人亦是不断制造“窜访”各个国家的小插曲。两地的维稳形势或仍不容小觑, 而此次人事变动中,中共官方选任熟悉当地环境的官员来的主政警界,更加便于开展工作,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外地官员调任后的“水土不服”的弊端。而深耕当地多年的官员更容易被接受,在淡化民族差异,强化民族共性,聚焦民族融合上或助力不少。
民族问题的一剂良药?
但也有分析指出,在维稳治安工作上重用当地官员好处多多,但也存在着“尾大不掉”的隐患。各地成长起来的官员背后往往都有一大批跟随者,进而组成独立王国似的利益集团,山头主义横行。这一特点在近年来不断曝光的反腐案例中便可见一斑。即便没有形成“针差不进去,水泼不进去”的独立王国,也很容易产生“政令不出中南海”的窘境。
而为了防止本土派坐大,中共在采用本土升迁的方式任用公安厅厅长的模式下,政法委书记则由中央空降,公开资料显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委书记熊选国在空降新疆之前,曾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等职。邓小刚在2012年空降西藏担任政法书记之前曾活跃于北京政坛。
有分析称,公安、检察院、法院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作为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往公安厅长通常兼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相当于成为检察院、 法院等机构的直接上司,对本省政法系统的人权与财权一言九鼎,造成极大的腐败空间,很多冤假错案由此而生。而在动乱不安的局势早已令藏疆普通民众备受刺激的现状下,经济地位悬殊、资源分配不均、腐败、冤假错案等都有可能成为压死骆驼的那最后一根稻草。
而在公安厅厅长多数兼任政法委副书记的模式下,西藏新疆两地政法委书记由中央空降,借助“上传”与“下达”的契合,实现多方联动,或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政令沦为空文的现象。亦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为“汉人治藏”、“汉人治疆”等指端而授人以柄,进而在铁腕与怀柔之间寻求平衡。毕竟无论是用融合还是同化政策,都绝非万能的灵丹妙药。而任何更弦易辙都注定将是一次冒险,中共若决意界定清楚民族关系模式,必须审慎推进,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遭致更为激烈的民族不满。因此,中共此番全局性地自上而下的通盘“更新换代”,或不失为解决西藏与新疆治安维稳问题的一剂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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