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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上诉庭:不能携带枪支进邮局内及其停车场中

一联邦上诉法庭说, 联邦邮政部门禁止在其地面上携带武器是符合宪法的,从而逆转了一家下级法庭的裁决:允许人们在邮局停车场内在他们的汽车中放置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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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丹佛市的联邦第10巡回上诉法庭周五以2-1的表决作出了不利于波尼迪(Tab Bonidy)的裁决。波尼迪是一名有拥枪执照的人,他说,邮局的该限制触犯了宪法第二修正案赋予他的可以携带武器的权利。

巡回上诉法庭法官埃贝尔(David Ebel)说,携带枪支权利不适用于联邦建筑物内,其中包括邮政局。

波尼迪是作为代表全国拥枪权利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Gun Rights)原告对科罗拉多州雅方(Avon)某邮局提告的,因为他得知如果他携带枪支进入该邮局后会遭到起诉,他也不能将其枪支放在停车场中停泊的汽车中而进邮局内取邮件。

代表原告的首席法律顾问莱希纳(Steven Lechner)说:“我的当事人明显感到失望。我们正在斟酌可用的选项。”

联邦司法部没有立刻对此判决发表看法。

本周五的裁决部分逆转了丹佛联邦地区法庭法官麦西(Richard Matsch)在2013年做出的裁决。

巡回上诉法庭法官迪姆柯维奇(Timothy Tymkovich)在表决中投了反对票。他说,他将否决将该法规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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