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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年施暴案频发 年龄不够成“护身符”

近日, 中国连续发生多起少年暴力案件,施暴场景令人不寒而栗。有学者认为,年龄不够成施暴少年免遭罚“护身符”,而降低刑责年龄将能更好应对这些频施暴力的“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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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多名女初中生疑遭迷奸

少年暴力案频现网络

6月21日傍晚,一段“浙江庆元初中生暴打残害一小学生”视频在网上曝光,引发网络疯转和评论。视频显示,至少有两名年纪稍大男生殴打一名矮个小男孩,其中一人甚至将点燃的烟头丢进小男孩上衣里。

23日,庆元县通报这起事件的调查结果:被打小男孩小毛系一年级小学生,5月初和两名小伙伴偷冷饮时被发现,其中一人被抓住,并谎称是一个姓陈的孩子(拍视频者)提议来偷的。陈姓孩子得知被诬陷,叫上大吴、小吴找到小毛,三人将小毛带到一间废弃简易房内殴打。由于施暴的几个孩子均未满14周岁,故均不负刑事责任。

6月22日,又一起名为“网曝江西永新县女初中生打架”的视频在微博广泛传播,几个女孩用脚踹打下跪女孩。打人的刘某一方共有9人参与,起因系被打女生黄某身为学生会干部,因在校管理与刘某发生矛盾。目前,涉案人员有7人接受了调查,2人在逃,其中年满16岁的刘某被刑拘。

6月24日,@江南都市报V微博发布了一段视频,曝光江西省南丰县初二女生暴打初三学生。视频显示,被打女生一直低头,旁边几个女生围着看,不时发出笑声。

本月曝光的第四起未成年人暴力事件,更为触目惊心。6月10日,广东深圳学生小韩被打,导致脾破裂并出血。24日,警方通报称,涉案学生蒋某(15岁)、邓某(14岁)、许某(14岁)被抓获,蒋某被刑拘。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不断上升趋势。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显示,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年龄不够成免罚“护身符”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路琦表示, 在发生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中,14岁至16岁年龄段所占比重逐年提升,至2013年已突破50%,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中国最高检一名官员向媒体透露,近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文化程度较低、共同犯罪居多等六大特点。

而根据中国刑法相关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不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行为,均不负刑事责任。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的统计数字显示,2015年的40起校园暴力事件中,有75%发生在中学生之间,其中初中生、高中生分别占比42.5%、32.5%。

而初中生一般处于13岁至15岁,高中生16岁至18岁,这一阶段未成年人多处于叛逆期,缺少基本的罪恶感与罪责感。从对暴力事件的处置结果看,最终承担刑事责任的案件不到三成。

降低刑责年龄有争议

面对少年暴力事件频发,有人提出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以增强刑法的一般预防作用,对可能误入歧途者起到警示作用;也有人认为,降低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江苏省一名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无论是建国前还是建国后至刑法颁布前,中国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并不统一,12岁、13岁都有,现行是14岁,争议由来已久。中国首部刑法典颁布至今已近30年,未成年人身体发育明显“早熟”。据他初步测算,青少年发育比20年前至少提前了2年至3年,心智成熟程度提高。“继续以14周岁作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显然不合适了。”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对此也也表示赞同,“赞成。目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发,惩处乏力,违法成本低。”

曾任湖南检察院检察官的张继宝认为,

“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至13岁,势在必行!”

现在,“13岁犯罪”现象当前非常突出,一些学生甚至形成“14岁前杀人放火都没事”的错误观念,未成年人恶性暴力案件不断发生,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法律顽疾。“我坚决反对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教授说。他认为, 中国确定了现在的14周岁,经过了一个较长时间过程,是有科学依据的。

姚建龙表示,未成年人犯罪不是“恶”,而是“错”。“中国的现状是,要么‘一放了之’,要么刑罚惩罚,陷入两个极端。”而国外的做法是:刑事责任年龄往上提,下面的空间交给少年司法管,用“保护处分措施”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国目前亟待建立这种保护处分制度。

国家检察官学院副教授沈海平也对降低刑责年龄表示担忧,“14岁已经很低了,这是世界潮流。降到十二三岁,不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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