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7月8日上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国内最大的“老鼠仓”案----原博时精选股票基金经理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此前,中国最高检在抗诉中指出,广东省高院对此案做出的终审裁定适用法律时出现错误。
审判将在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深圳)进行。八个月前,即2014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经讨论决定,对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即“老鼠仓”案向最高法提出抗诉。

中国最大“老鼠仓”案开审
老鼠仓一般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等)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
出生于1982年的马乐,在担任博时精选股票基金经理期间,操控三个股票账户,先于、同期或稍晚于博时精选基金账户买入相同股票76只,累计成交金额10.5亿余元(1元人民币约合0.16美元,下同),非法获利1,883万元。 由于交易金额巨大,马乐被称为目前国内公开审判的最大“硕鼠”。
2014年1月2日,深圳市检察院就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案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3月24日,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马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884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1,883万余元予以追缴。
4月4日,深圳市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法律适用错误,量刑明显不当,提出抗诉。广东省检察院支持抗诉。
10月20日,广东省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广东省检察院认为终审裁定确有错误,于11月27日提请最高检抗诉。
12月8日,最高检检委会研究该案,认为本案终审裁定法律适用错误,导致量刑明显不当,决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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