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独”骨干分子招显聪(30岁)在2014年11月于“占领旺角”清场期间袭警,9日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定他一项袭警罪成。裁判官香淑娴强调事态严重,考虑到被告累有多次犯案纪录,须判处被告即时监禁,刑期定必不少于14天。裁判官在判刑前,先索取被告背景报告以用作量刑参考,案件将押后至7月尾判刑,期间被告被还押候判。

“香港人优先”曾在英国驻港领事馆外请愿“香港回归英国”
综合媒体7月10日报道,本案案情指,被告招显聪在2014年11月27日,在旺角清场期间于豉油街呼吁他人冲出马路,而被告亦上前推撞警员冯国波胸口。冯国波出言劝阻不果,惟见被告表现更激动,即以胸口撞向冯国波胸口,冯国波尝试用手电筒挡开不成,被撞至向后跌。混乱期间,被告与警员双双倒地,冯国波左边鼻梁和膝头擦损。其后有警员增援,被告最终被制伏,并以袭击警务人员的罪名被拘捕。
裁判官香淑娴在庭上指,受袭警员冯国波的证供可靠,内容合乎情理。惟被告口供内容可疑,裁判官指被告报称当日在案发现场见证事件,从没有参与任何行动,又指无缘无故遭事主箍颈,并拖出马路拳打脚踢。
裁判官认为有关说法难以置信,认为只是被告旨在脱罪。裁判官表示,不相信警员会在众目睽睽下拉被告到马路中围殴,故认为其供词不可信,拒绝被告的证供,因此相信被告当时是故意袭击警务人员,裁定被告袭警罪成。
裁判官形容本案事态严重,被告过去有多次案底,并在缓刑期间犯案,应判处监禁,但判刑前先取被告背景报告,案件押后至7月22日判刑,期间被告被收监等候判刑。
招显聪最为人熟悉的事件是他于2013年12月,联同3名“香港人优先”成员,擅闯位于中环的解放军驻港部队军营,最终被法庭裁定无许可证进入禁区罪成。法官当时指招显聪是行动领导者,手持“港英旗”,大叫口号闯入军营,罪责比其他被告大,遂判他监禁两星期、缓刑一年。
招显聪在2009年一度加入社民连,包括于2013年参与旺角一集会时,涉嫌抢夺警察配枪被警员抬走,原本于尖沙咀酒吧当酒保的招,亦因此事被辞退。
2012年,招显聪于网上成立“我系香港人,不是中国人”组织,担任“行动组组长”,翌年又成立“香港人优先”,大肆鼓吹“港独”。
2014年6月,招显聪擅闯军营案提讯当日,他于开庭前手持横额,在法院门外高叫“独立建国”、“香港万岁”等口号时,突然遭一名男子冲前掌掴脸部,并把他推倒至眼镜飞脱,该男子多次大声质问:“你建什么国呀?”又说:“我系中国人。”该男子其后因普通袭击罪被捕,被判社会服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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