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种号称专治夜间各种乱用远光灯的“魔鬼面具”在网上走红。将面具放在轿车后排挡风玻璃上,当有后车开远光灯直照时,“鬼脸”就会显现出来,格外吓人。这一招当即引来上千名网友围观,“赶紧入手两枚,让那些不顾别人安危的司机也知道我们的不满。”

弥虹闪烁闪光灯
驾驶员都知道,在夜晚行车过程中,最烦的就是有人乱打远光灯,给交通安全带来巨大危害。除了容易导致乱打远光灯的驾驶员本人出现错误操作之外,最关键的是可能导致对向驾驶员瞬间盲视持续3到5秒时间,存在视线盲区,如同闭眼开车,对被照射驾驶员产生极大安全隐患,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有统计数据显示,超3成夜间交通事故是因司机被远光灯“闪”眼。
换言之,驾驶员乱打远光灯跟酒驾一样,都是对自己和他人的不负责任,所以,一直以来饱受广大驾驶员诟病。然而,面对危害巨大的乱打远光灯现象,虽然各地交警部门严查严禁,多次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但效果不是十分理想,乱打远光灯现象依然很严重。
在后排挡风玻璃上摆放“魔鬼面具”,对乱打远光灯的驾驶员来说,的确能够产生惊吓作用,吓得驾驶员可能不敢乱打远光灯。但是,这并不是治理乱打远光灯的灵丹妙药,相反是另一种形式是乱打远光灯,是典型的以暴制暴。一方面,“魔鬼面具”产生惊吓作用,是在驾驶员乱打远光灯之后,这意味着乱打远光灯行为已经发生了,并不能遏制乱打远光灯行为的发生,根本谈不上有专治效果。
另一方面,更严重的是,乱打远光灯驾驶员如果被“魔鬼面具”惊吓过度,很容易出现操作失控,引发交通事故。从这个角度说,“魔鬼面具”不是专治乱打远光灯,而是进一步加剧乱打远光灯的危害,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新风险。
再者,从法律角度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2项规定: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交警可对当事司机处以20到200元(1人民币约合0.162美元)的罚款。换句话说,在后排挡风玻璃上摆放惊吓乱打远光灯驾驶员的“魔鬼面具”,属于一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要给予惩处。而且,因为“魔鬼面具”造成交通事故,不管后车是否有乱打远光灯情况,摆放“魔鬼面具”的驾驶员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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