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演员袁珊珊的一次演讲令大众再次聚焦“网络暴力”。“网络暴力”现象最先进入公众视野的当属“高跟鞋虐猫事件”,此后的“央视实习生”事,件再到“女司机被打事件”案件,由网络暴力引发的悲剧不断上演,对“人肉搜索”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的疑问,从未停歇。那么,为何中国的网友如此喜欢“恶人”呢?

中国演员袁珊珊曾遭受“网络暴力”(图片来源:新浪微博@袁珊珊工作室)
中国演员袁珊珊的一次演讲令大众再次聚焦“网络暴力”,“网络暴力”现象最先进入公众视野的当属“高跟鞋虐猫事件”,此后的“央视实习生”事,件再到“女司机被打事件”案件,由网络暴力引发的悲剧不断上演,对“人肉搜索”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的疑问,从未停歇。那么,为何中国的网友如此喜欢“恶人”呢?
以2015年高考中一则材料作文的原型被网友“人肉”为例,导致其在新浪微博遭到5万多条谩骂和攻击,博主最终被迫关闭了评论。有网友称,这几万条批评的评论,有的只是对高考的压力释放,但结果却给当事人造成了实实在在的伤害。如今,互联网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在网上发表具有攻击性和煽动性的言论等的“网络暴力”事件时有发生,给他人的名誉和精神带来巨大损害。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许多网民用帐号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上网。尽管不少网站提出实名制发帖,但还是无法从根本上限制“网络暴力”。从聊天工具到论坛、游戏,无不充斥着不良言语。一些网民对自己并不了解的社会现象发表过于偏激的言论,造成群体性谩骂。这些“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给社会及民众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应引起社会的广泛共同关注和反思。
产生“网络暴力”的原因有很多,一是从网络运营来看,实名制还没有有效落实,网络运营商缺乏后台监管的具体操作能力。二是由于网络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一些网民钻法律的空子,发布恶意信息。三是我们的社会正处于一个转型期,贫富差距较大、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冲突及社会上的不法现象时有发生,都使得人们的观念存在碰撞,造成舆论多元化。同时,网络的商业化运作有时利用了年轻激进网民的冲动心理,对一些“网络暴力”事件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中国“网络暴力”的监管问题
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划定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明确利用自媒体等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认定,以及如何对网络水军进行规制。但据了解,中国目前尚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个人隐私给出详细的解释和保护细则,从个人到机构对隐私的保护意识比较薄弱,甚至一些买卖个人隐私信息的事件屡屡发生。
专家建议,言论自由既不能突破法律规定,也不能超越道德底线,更不等于豁免社会责任,因此应对个人信息圈定“保护网”,对“人肉搜索”制定法律红线。有必要划清言论自由与侵权之间的界限。应制定专门的私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保护范围,制定侵害个人隐私的侵权责任,甚至追究侵害私人信息的刑事犯罪责任。
“网络暴力”的存在破坏了社会生活的公共准则及道德底线,甚至向法律发出了挑衅,这是我们所不能忽视的。因此,要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防止“网络事件”的再次发生。首先,相关部门要出台规范网络行为的法律法规,并制定严格的处罚措施,加强监管力度。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快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立法研究,亟须通过法律手段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净化网络环境。其次,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网民的自觉意识以及辨别能力,提高网民对于低俗论的免疫力。尤其是教育部门要着重对青少年进行网络思想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最后,网民要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推已及人,不发表伤害他人的议论。
总之,解决“网络暴力”问题,需要政府部门及全社会共同努力,维护网络的正常秩序是每位网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多国治理网络暴力的经验
韩国:《刑法》作出规定,在网上用暴力恶意恐吓或毁损个人名誉,最高可以判处7年有期徒刑。
德国:设立“数据网络无嫌疑调查中心”,24小时不间断跟踪分析互联网上的信息。
美国:美国在各个地区都设有网络监督和预警中心,只要在网络上发表暴力言论,即使被证明“无实施恶意”,也会受到惩罚。2008年国会通过了《网络欺凌预防法案》,规定任何人如果带有胁迫、恐吓、骚扰或引起大量精神折(的意图与人交流,并用电子手段做出恶意行为,就将面临罚款和长达两年的监禁。
日本:专门委托软件公司开发了能自动收集在网络上鼓吹暴力的言论。
俄罗斯:设立“网络黑名单法”,禁止发表暴力言论的人发言,以关闭传播色情、暴力内容的个人或信息平台。
澳大利亚:一些学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登录社交网站或视频分享网站;建议家长申请一个社交账号来监管孩子在社交网络上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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