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一段时间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僵尸肉”竟然是假新闻。针对此前媒体报道称存在数十年封存未使用“僵尸肉”一说,有媒体人称并不存在这一情况。而长沙、南宁两地海关均表示,从未查获过所谓的“僵尸肉”,但确实存在过期冻肉。而专家则称食品业界无此概念。

广西海关查获的冷冻肉
6月1日,中国海关总署在国内14个省份统一组织开展打击冻品走私专项查缉抓捕行动,成功打掉专业走私冻品犯罪团伙21个,初步估计全案涉及走私冻品货值超过30亿元人民币(1元约合0.16美元),包括冻鸡翅、冻牛肉、冻牛猪副产品等10万余吨。其中,长沙海关破获的特大走私进口冻品案,涉案的冻牛肉、冻鸡翅、冻鸭脖等重约800吨,价值约1,000万元。
6月23日,一则题为《走私‘僵尸肉’窜上餐桌,谁之过?》的消息,首次使用“僵尸肉”一词。文中称,一些走私冻肉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显示,“肉龄”竟然长达三四十年。在6月的海关打击冻肉走私的专项行动中,有“80后”缉私人员在广西某口岸查处了一批比他年纪还大的“70后”冻肉。消息一出,随即引发热议。此后,关于封存于70年代的“古董级”冻品新闻接连发出。
而在7月9日晚,有媒体人(疑为《北京科技报》记者洪广玉)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剧情逆转的时候到了:“僵尸肉”报道是假新闻!》一文,称并不存在“僵尸肉”,此前报道是假新闻。
洪广玉在此前的报道援引长沙海关缉私局副局长杨波表示,“我们并没有查到过僵尸肉,这是全国一起搞的行动,其它局有没有查到我不知道,反正我们没有,也从来没有对外发布过这样的消息。”
南宁海关宣传科张科长也对他,“最近太多这样的报道,我们已经专门核实过了,我们从来没提供过这样的消息,既没有说过僵尸肉的事,也没有说过年份的问题,是谁发的稿子,你们就去问谁吧。”
而张科长最后提醒洪广玉,早在2013年,网上就有“南宁警方发现封存于1967年的肉”的报道。
因此,洪广玉认为,走私肉是一直存在的,但“僵尸肉”(特指封存几十年的肉)的报道,是从一则“旧闻”不断嫁接、演绎而来的。
不过,该文随即遭到此前报道《走私‘僵尸肉’窜上餐桌,谁之过?》的新华社记者李丹反驳。李丹在文章利用反问法表示“僵尸肉”是存在,只是名称标签化意味强化了而已,强调使用过期变质冻肉的确对民众的身体健康有害,这一点毫无意义。
陆媒《京华时报》则先后采访长沙、南宁两地海关,双方均表示,上述“僵尸肉”的说法,完全是媒体演绎出来的。
两地海关部门介绍,消息最早源于6月2日关于“海关总署统一组织开展打击冻品走私专项查缉抓捕行动”的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之后,有媒体在基于专项行动成果的报道当中,首次使用了“僵尸肉”一词。海关部门从未发布过“僵尸肉”的任何消息。“查处的走私冻品当中,根本没有过期那么久的肉。确实存在过期的,但过期的时间都是很短的。那个太夸张了。
中国营养学会理事、中国科协聘科学传播首席专家范志红称,“僵尸肉”其实是媒体对冰冻多年销往市场的冻肉一种称呼,目前食品科学界并无对“僵尸肉”的确切定义。“40年‘僵尸肉’是不是真的不敢确定,但走私肉确实存在”,范志红称,非法流入市场的走私肉并未经过双方国家食品安全检测。
据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海关总署、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以及中央宣传部、国家网信办等部门对打击冷冻肉品走私、维护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研究,并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 公安部关于打击走私冷冻肉品维护食品安全的通告》,通告称在今年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中,有的查获时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对所有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海关均依法予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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