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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港应回复正常与平等


之前系列有一篇文章从港人角度分析近年内地与香港关系变差的客观因素,然后指出两地关系回复正常及平等是香港找到出路的契机。本文就此议题进一步分析及提出建议。

政改被立法会否决后,中央发表声明批评少数议员出于私利,阻碍香港民主发展,损害香港繁荣稳定等是意料中事。令我稍觉意外的是,中央没有把事件定性为反中乱港,而港澳办更重申会继续坚定不移地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并支持特区政府集中精神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等。

配合中央的务实立场,特首梁振英一度罕有地向泛民释出善意,让民生建议在财委会上优先审议。可惜他很快便恢复战斗格,先指示建制派议员加开财委会会议,务求通过创科局,然后在立法会答问大会上和泛民议员针锋相对,让市民看不到他有诚意与非建制的政党合作。

观乎梁特首上任后至今的表现,我们不会期望他可以在改善内地与香港关系上发挥积极作用。但这不应该是我们放弃寻求出路的理由。

另外,不少港人认为一国两制走到今天已经与当年邓小平的说法有天渊之别,甚至差不多变成一国独尊、党人治港。 8.31决定令大多数在回归后出生或成长的年轻人对中央死心。在他们眼中,两地关系变成向中央叩头或是坚持自主,不惜抗命两个选项。修改《基本法》于是成为近期一个相对「理性」的建议。

我不接受非黑即白的选择,也没有足够证据断定今天的中央是想逐渐「消化」香港,令一国两制过渡为一国一制,香港变成另一个新疆或西藏。我有理由相信香港与国际接轨的制度,对中国的进一步发展及其致力追求的崇高国际地位,依然发挥重大作用。例如近日A股下跌导致中央暴力救市,一方面令香港感受两地经济融合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却凸显我们的金融体制依然有无可替代,可以让国家长期利用的优势。顺带一提,沪港通及尚未启动的深港通,正如其他被不少人形容为中央照顾香港的措施,其实是互利互惠的平等交易。

内地与香港的关系近年变得紧张、缺乏互信,甚至引起两地群众互相指骂的根源,正是由于很多与内地有关而涉及香港利益的政策或措施,被两地不少人(特别是有着数的港商)视为中央向港人送出的大礼。
中央经常说凡有利香港的事,国家都会考虑。但中央当然不会做一些损害内地利益的事。看到内地的经济增长和庞大商机,特区政府为港人(主要是港商)谋取利益,是应有之义。但特首不应更不会争取一些只对香港有利的政策。本地传媒惯性把全部有利两地的政策千篇一律地形容为中央送大礼,其实是不符事实。一些退休的中央官员喜欢把香港的经济发展全部归功于国家一直以来的无私支持(例如供应东江水!),除了令港人反感外,更令内地人(特别是网民)产生对港人错误的负面印象。 (我生长在无数港人节衣缩食救济内地亲友及偷渡来港难民的年代,我们何曾计较?)

既然现在中央认为香港要放下普选,专注经济,我们不妨从促进经济的基本原则寻求改善内地与香港关系之道。

自由经济的香港和接受市场经济的内地都会同意,经济事务是实利至上,感情无价(值)。交易双方没有义务照顾对方的感受而牺牲自己的利益。

以自由行为例,即使中央最初同意实行时心怀照顾香港的感情因素,但逐步容许内地居民出外旅游消费,难道不符合国家政策?假如情况有变,香港的迎宾能力承受不了,要求调整自由行何须扯上什么「忘恩负义」的感情纠结?不是发生伤害内地同胞感情的「踢箧」事件,我怀疑特区政府会否落力争取修改一签一行。现在内地旅客来港数目大降,有官员和港商显得忧心忡忡。我希望政府千万不要回头向中央争取恢复原状!

另一个导致两地关系紧张的问题是单程证政策。为何特府迟迟不与中央讨论每日150个名额是否需要调整?有多少个家庭等待团聚?为何今天团聚一定要在香港而不可以在愈来愈富裕、进步的内地?为什么特府不可以参与审批过程(中央可保留最终批准权)?在政府即将宣布的人口政策内,我希望可以看到在单程证问题上,以往政府的实事就是(单程证最初是在港英时代制定,名额是75),而不是今届政府凡涉及中央权力的事都不敢提的卑微态度。

除了上述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则外,内地与香港的关系应该是以《基本法》的权责为基础。 《基本法》规定港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同理,中央和特府亦应该是平等地遵守《基本法》。例如,《基本法》赋予中央(透过人大常委)解释《基本法》的权力并作出影响香港的决定,但港人可以依法反对(立法会否决以中央决定为基础的政改方案)。

最后总结:中央不应要求港人做《基本法》没规定的爱国言行,港人亦不应挑战中央的主权(但在涉及香港利益时应据理力争、依法行事)。向中央及港人负责的特首有宪制责任维持和促进两者的和谐关系。假如今届特首做不到,这肯定是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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