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猪身上的淋巴结、乳腺、胰腺以及一些边角料肉,这些肉,被统称为垃圾肉。记者了解到,南昌每天产生的垃圾肉达4吨。记者连日来走访了南昌的多家菜市场发现,很多肉摊摊主将垃圾肉便宜销售,销售对象大多是包子店、食堂和早餐店。(7月18日《南昌晚报》)
按照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垃圾肉不允许食用,即使用于炼油,也只能用新鲜的肥膘,不得包括这些含有淋巴结等的垃圾肉。但从记者的调查得知,这些垃圾肉并没有去到它们该去的地方:被当垃圾处理,而是被不良商家“变废为宝”,又流入了市场,冒充正常肉销售。
淋巴和甲状腺本身没有营养价值,由于淋巴细胞对病原体和病毒有过滤和吞噬作用,因而淋巴聚集了很多有毒物质和细菌,这种肉根本就不能食用,正如有营养科医生所说,如果人们经常食用垃圾肉加工的食品,会受到慢性感染。但从记者暗访来看,这种情况在市场上很常见,其实将垃圾肉充正常肉销售给消费者,并不是新鲜事了,不仅是南昌,在各地都有类似现象。
食品安全领域问题不断,每起食品安全事件的曝光,都会让人更为担忧食品安全现状。食品安全关系民众切身利益,历来为社会所最为关心,为百姓餐桌安全保驾护航,各级政府应该当头等大事来抓,但却问题频出,严重影响了相关部门的公信力。重要的是,食品安全问题,往往透露出的正是政府部门监管失职。
像对待垃圾肉问题,南昌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垃圾肉都是“实到实销”,执法部门查处很难抓现行。这就像是推责诿过之辞,南昌一天就要产生约4吨垃圾肉,其中大部分并没被当垃圾处理,而是流入了包子店、食堂和早餐店,那为何不去对销售垃圾肉的肉摊老板进行查处?更应该对屠宰场流出的垃圾肉进行追究。媒体可能通过暗访来摸清内幕,监管部门就不能学学媒体记者?舆论监督是媒体的天职,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也是相关部门的天职,学学媒体的敬业精神,可能就不会有如此严重的食安问题了。
需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实现源头治理,也应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日常化、常态化,不能总等到媒体曝光了再来行动,甚至媒体曝光后,还迟迟不动,由此来说,加大对相关失职渎职部门及人员的追责力度,也显得很有必要。
垃圾肉是市场管理混乱、执法疲软、职能部门失职的产物。食品安全问题万变不离其宗,只要监管与监督给力,就能得到有效解决,同时,也应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进行监督,比如完善举报机制,疏浚消费者维权渠道等等。才能避免问题食品乔装打扮后招摇过市,继续成为亟待解决的民生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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