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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林容留吸毒案 王学兵供词承认吸毒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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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上午,内地演员张林容留王学兵等三人吸毒一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张林实际容留他人吸毒次数较多,主观恶性较大,但具有自首情节,一审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1人民币约合0.16美元,下同)。张林认为量刑过重,表示需要考虑再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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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张林容留他人吸毒罪名成立

指控

分别多次容留3人吸毒

张林又名张博,因在电视剧《重案六组》中出演刑警“黄涛”走红。

起诉书显示,张林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5年3月10日被丰台警方刑事拘留,同年3月24日被逮捕。

检方指控,张林于2010年至2015年1月间,在其租住的朝阳区后现代城内,分别多次容留王学兵、杨涛、赵捷吸食毒品。被控制当晚,警方从其租住地起获可疑物品5种,经鉴定,为甲基苯丙胺(冰毒----9.33克、大麻1.13克、硝甲西泮1.06克。上述毒品均已被收缴。

检方认为,张林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规定,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责。同时,张林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能如实供诉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可认定为自首,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庭审

张林认罪但称从未获利

7月22日上午9时30分,审理正式开始,身着深色T恤、短裤的张林被法警带入法庭。由于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由北京朝阳法院法官徐清岱独任审判。

张林的供词称,2009年底他因为和女朋友分手心情不好,加上好奇,在酒吧认识了一个朋友,在该朋友家第一次接触毒品后开始吸毒。“有时候王学兵、杨涛、赵捷他们会来我家,有时候我去他们家,最开始并没有吸毒,而是聊天、谈工作,接着就吸毒,然后就跟他们分享我的冰毒,有时候他们也自己带。”

但他强调,自己并没有一次同时容留多人吸毒,此外也并未就提供毒品和吸毒场所收取过别人一分钱。

对于毒品来源,张林称有些是通过赵捷介绍跟别人购买,有些是从上海购买。

庭审中,检方分别宣读了王学兵、杨涛、赵捷的证词。其中王学兵的供述称,自2009年开始,他就与张林一起吸毒,张林来自己家中吸毒两三次,他去张林家中吸毒五六次。

对此,张林称他跟王学兵吸毒的次数没有那么多,只有两三次。

张林女友的证言则称,她之前并不知道张林吸毒,事发当晚8时许,他们两人从外面回家,在电梯里碰到警察,随后警察跟他们一起回了家,在家中找到了锡纸、冰壶、冰毒等。

宣判

罪名成立但有自首情节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张林系初犯、偶犯,在容留过程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发后,他后悔不已,主观恶性较低,具有自首情节,建议法庭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陈述阶段,张林表示,自己走上这条错误的道路,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看守所内的4个多月,让他有机会审视自己的行为,给家人带来了沉重的伤害和负担,他很后悔。“做错了事情,坐牢是应该的,等出去以后一定会做对社会有意义的事。”

休庭20分钟后,法院宣判,认为张林容留他人吸毒罪罪名成立,且其在数年之中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主观恶性较大。同时,法院认为张林有自首情节。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处罚金2,000元。

听到这个结果,张林有些走神,法官询问了两次是否要当庭上诉,张林才回答称需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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