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台湾个人游的大陆游客杨云帆,日前疑因操作不当,导致航拍机撞上台北101大楼坠毁,台湾的民航局以该名陆客的行为危害飞航安全为理由,开罚30万元新台币。针对陆客可能离境问题,法界人士指出,遭行政开罚的陆客若拒缴罚款,民航局可将他移送行政执行署,严重者更可对他声请法院管收,时间最长3个月。

根据机场四周禁止施放有碍飞航安全物体的范围规定,台北101属于可有限度施放的范围,从台北松山机场标高起算60米以上禁止施放;民航局指出,陆客杨云帆的航拍机当时撞击点已超过此规定,高度约在100多米,确实有违法事实,因此会开罚。杨男因操控航拍机撞击台北101,涉嫌违反《航空法》,昨晚被约谈到信义分局说明。此外,航警局侦查队昨晚已做完侦讯笔录,并要求杨男写陈述书,依程序交由民航局裁罚。
法界人士指出,因陆客来台个人游有时间限制,若因拒缴或缴交罚款有延误而造成逾期居留的问题,实务上依两岸条例相关规定,移民署可在完纳行政罚款前,先将涉事陆客收容于外国人收容所,待缴款后强制出境。如果杨云帆依法缴纳,当然可以顺利离境,但若拒缴或对罚款有所争执时,因尚处于不确定状态,陆客也有渠道可寻求协助。但如果未缴或无能力缴交,机关迫于无奈,也只能将涉事陆客强制出境,未缴的罚款最后成为呆帐。
此外,台北市长柯文哲今天表示,航拍机应要有管理,全面禁止使用也没有道理,他并呼吁中央尽速立法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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