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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缅法庭再开火 北京集体抗议严重跑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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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中国伐木工人因越境伐木被捕已经不是新鲜事,但因此被判形同终身监禁的20年刑期还是首次。缅甸当地时间2015年7月22日,一家地方法院对中国伐木工案做出判决,涉案人员155人中,153人被判终身监禁,另两人由于只有17岁尚未成年,被判10年监禁。虽然中国驻缅大使后续表示此报道有出入,但即便有微变,“罕见最高刑期”基本已成既定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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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伐木工人在缅被判重刑

判决发出后,中国从官方到主流媒体集体表示“判刑过重”。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22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延续了中方一贯的立场和态度,即要求缅方考虑上述人员的实际情况,做出合法合理合情的处理,妥善了结此案并尽快将上述人员交还中方。中国驻缅大使馆也在第一时间做出表态,“这些中国伐木工人被中国和缅甸的不法分子蒙骗,贸然进入缅甸从事违法的伐木作业,现在身陷囹圄,处境堪怜。我们认为即便判20年都属于量刑过重。目前,我馆已经向缅方提出严正交涉。”

此外,中国主流媒体阵营也与官方保持了同一口径,认定缅方此次判决过重。《人民日报》旗下《环球时报》当天就发表社评文章,除了带有阴谋论地将此次判决与缅甸“内乱”以及美日“敲边鼓”捆绑在一起之外,还在文末深情并茂给出了判刑过重的理据----要知道那些中国工人都是老百姓,他们绝大多数都是善良的人,都是受雇于人,很难准确了解自己在缅伐木这一行为的性质。我们希望中缅社会能在对待他们的问题上形成人道主义的共鸣,并用这种共鸣来指导事情的依法妥善解决。我们愿意相信中缅友谊能把我们带往这个方向。

梳理一番不难发现,不管是外交部、中国驻缅大使馆,还是《环球时报》,认定中国伐木工人获刑太重的理据都存有巨大的漏洞。首先,无知者可以无畏,但并不等于可以无罪。何况越境伐木的中国工人,是否真的不知道这样做是有违缅甸政府法律的,还只是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要知道,缅甸特殊的政治生态决定了看上去正当的伐木许可证可能只是一张废纸。对于长期以此为生计的伐木工人,理应对此有清晰的认识。
其次,站在中国官方的立场,最大限度保护本国公民的合法权益无可厚非,但并不代表可以无节制地以情胜法。从官方表态来看,无一例外将中国伐木工人的生存现状以及被不法分子蒙骗搬出来说事。但稍加分析便知,这样的理据完全是站不住脚的。如若不然,中国方面是否可以因为参与迁徙圣战的维吾尔人是“被不法分子蛊惑”而对其施与宽恕?是否可以因为其“对于圣战的误解”而免去其参与暴恐活动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罪责?当然,伐木工人与暴恐分子不可同日而语,但内里的逻辑却并无二致。何况因为国情和法律不同,在缅方看来此次审判可能并非如此“石破天惊”。不久前在美中国留学生因为群殴一名同学而获得重刑的例子,就是最好的例子。

面对中国官方的“连环抗议”,缅甸政府方面也通过媒体做出回应,称中方的表态不会影响本案审判程序的继续进行,何况缅甸的公民在外触犯法律的时候同样会被所在国家的法律判刑。“用外交手段来进行干涉是不应该的,我认为中方会明白这个道理。”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首开先河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定然不是拍脑袋决定的,也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既然如此,从官方到民间,就需要抓住每一个机会践行法治,将民众对于法治精神的尊崇内化于各个方面。具体到中国伐木工人被判刑事件中,民众为了短期经济利益去铤而走险,暴露了自身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官方在此事件中“无知即可无罪”的庇护逻辑,则无疑是另一层面上对于法律精神的漠视。换个角度来看,抛开诸多国与国之间、缅甸政府与武装组织之间的各色阴谋论,此次判刑事件对于中国而言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它给中国民众上了一堂实实在在的法治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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