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的两则官场“新规”,令人“眼前一亮”。其一是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在会上要求全省干部一律到办公室办公,消息一出,舆论哗然,这不是最起码的规定吗,如今又被当做硬性规定,不禁令人发问,过去是在哪里办公?另一消息是四川眉山市青神县专门出台“六不准”,简单点来说就是预防干部以认“干亲”的名义而从事任何“走后门”的违法犯罪行为,因此禁止党员领导干部“认干亲”。这一系列的官场“新规”,也令群众对官场有了新的认识。
按时上班是基本的工作纪律,在会议上硬性规定这件事,也显示这件事到了非说不可的地步,随后中纪委机关报的发文也肯定了,“一律到办公室去办公”,并非小题大做。文章称,有的领导干部“习惯”在住地办公,不到办公室办公,这在一些地方甚至成了一种“现象”。之所以让党报这样“大动干戈”的硬性规定,也是因有“前车之鉴”。今年5月落马的湖南省委原副秘书长马勇,就时常在其情妇开的茶楼里办公,而据《廉政瞭望》称,当时益阳市官员形成了一个共识,市委大院只能开会走过场,真正的升官事宜在茶楼解决。无独有偶,还有把宾馆当成办公场所,花天酒地,莺歌燕舞落马的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等等。这些以酒店、宾馆或招待所作为主要办公场所的领导干部,以自己的“行事方便”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干部找上级请示工作“跑断腿”,群众找领导反映情况“告无门”。更反映的是对工作的不严谨和公私不分明。
而四川眉山市青神县规定的不能“认干亲”也凸显了官员的公私不分明。其实,认干亲本是一件好事,是人与人之间一种沟通。而现今却成了腐败分子掩藏关系一种手段,在中央大力的反腐之下,多少“干爹”、“干女儿”都现出了原形,之所以这样,才会出台“六不准”的宣誓承诺。
这些“硬性”规定能抑制住中国官场的贪污腐败吗?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就党风廉政建设相继出台一系列规定、通知和条例。然而眼下中国掀起的“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廉政风暴,一个又一个的被挖来“硕鼠”,也说明了单纯靠这些新规并不能根本上解决问题。归根结底,这其实是一种权力监督的缺失。正是因为权力监督不到位,使得权利的边界得不到厘清,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些领导干部放松了警惕,不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制度的“空隙”,让这些干部能够为所欲为,同时再加上权力公开不透明,所以权力才有了肆无忌惮的机会。不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才会导致问题接二连三的出现。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不仅不能保证类似问题阴魂不散,而且还会因为太多治标不治本的新规,拉低、撕裂政府的公信力。比如这次新规曝光的不坐班的问题,将更多令外界无法容忍甚至瞠目结舌的事实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些规定本意是为了让官场清廉起来,但不看清腐败的本质盲目采取的一些手段,只会治标不治根,更会招来群众的怀疑。
无规矩不成方圆,人类历史通过无数残酷的事实告诉人们,权力若不受监督,必然滥用,必然导致恶政。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在巨大的权力诱惑面前,单纯靠道德自觉,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一个好的官场制度并不是靠这些宣誓、和花架子规定而去形成的,而是靠健全的制度去约束。 这些“花架子”只会令越来越多的人相信政府只是走走样子,缺乏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的诚意,时而久之,对政府的公信力十分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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