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卖到中国河北曲阳下岸村的河南姑娘郜艳敏,受尽磨难后成为该山村小学唯一的女教师;郜艳敏被拐卖事发于1994年,距今已21年了;2007年1月,郜艳敏手捧“2006年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奖杯孤零零地回到村里;2009年,此事被改编成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这则几年前的新闻近日被网友翻出,一石激起千层浪,各界人士对此展开了激烈讨论。

郜艳敏在给学生上课(图片来源:新浪@刘向阳纪实摄影)
7月28日,因为一篇2013年5月31日发布的新闻报道,网友们炸了。
在这篇名为《[最美乡村教师候选]郜艳敏: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的报道里,作者以匪夷所思的逻辑,仅用一个“痛苦”,一个“屈辱”,就轻描淡写地写完了郜艳敏被拐受虐受家暴的经历。转而赞美她的大爱:“因为她是村子里学历最高的人初中毕业,她成了村小学的代课教师,因为孩子们渴望的眼睛,她选择留在了带给她痛苦和屈辱的异地他乡。因为一份本能的大爱,她饱经苦难的生命像美丽的山花绽放。”
据新浪网的相关评论称,这篇报道没有深挖拐卖妇女儿童背后的政府不力和性别不平等的根源,没有探讨为什么农村的教育条件如此恶劣以及如何改善,只一个劲儿地歌颂郜艳敏的高尚人格,歌颂她的伟大。然而作者没有停留在这些藏着血泪的无关紧要的地方,而是大肆歌颂郜艳敏的原谅、放下、乃至大爱。但令人讽刺的是,作者的歌颂往往只会让人觉得郜艳敏很可怜,整个村子的厌女症很严重,把妇女当做物品对待。
有人认为,对郜艳敏的歌颂其实和劝受家暴妇女给丈夫一个拥抱、以及规劝女人遵守妇道才能获得幸福的女德班的逻辑是一样的,是厌女症的表现。它们都逼迫那些境地已经十分悲惨的妇女寻找一个无可奈何但却是唯一被承认的解决方法以获得解脱和幸福,即承认女性就是只有这样的价值,就是低人一等,就是要遵守做女人的道理,就是要恪守妇道,就是要不离不弃,就是要忍,因为你落到这步境地,是你自己的错。你被性骚扰,是你的错,你被性侵,是你的错,你被拐卖?
啊!是挺惨的,可是你看,郜艳敏通过原谅和放下最终改变了自己的处境,还成了最美乡村教师呢。你不原谅?你这人怎么这幺小气不高尚呢?要知道被拐卖也有你自己的原因在的!何况你公婆对你这么好,你还有个孩子,不原谅能怎么样呢?
作为一个受害的悲剧人物,被拐卖到河北山村的河南姑娘郜艳敏所谓受尽磨难后成为该山村小学唯一的女教师这一事件,本应该以此为线索寻求警方进行救助,并严厉打击人贩子和买主,以彰显法律的威严,还被害者及家属以公平公道,然而即使是发现新闻线索者也好,当地政府也罢,不但没有产生丝毫的匡扶正义之法律意识,恰恰相反,他们仍然是采取一种丧事喜办的习惯性逻辑,活生生的将这一犯罪事件中的悲剧受害人物煽情成了“嫁给”大山的女人,甚至还煞有介事的将其申报为“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
一个可怜的女人,被人卖
了,根本不能也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不知道那些负责宣传精神文明的文化官员们是如何将其打造成“感动河北”的年度人物的?就算是公众之前并不十分了解背景的情况下、她的“事迹”表面被煽情而感动了全体河北人,但她背后的人贩子呢?助纣为虐的买主呢?写下她所谓“感人事迹”的作者难道真的不清楚事实吗?什么叫“嫁给大山的女人”?这很荒唐也很混蛋,明明是被绑架拐卖到大山里,却为了煽情欺骗公众而移花接木、指鹿为马。这个可怜的女人,被人毁了一辈子幸福,却被另一伙道貌岸然的人立起一块道德牌坊,仿佛背后那些坑害拐卖妇女的人贩子根本就不存在一样,多么和谐的社会,被人卖了,还能感动河北。
显然,被拐卖20多年的可怜姑娘事实上被当成商品一样一直在承受着被卖的命运,先是被人贩子拐卖,然后被一些道貌岸然的道德贩子消费,一起恶劣的拐卖犯罪丑闻,变成了感动中国的正能量新闻,还拍成影片大肆宣传,不能不佩服。好在我们看到,就像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对此表态的:人贩子必须严惩,买主也必须追究刑责。对受害人应当救助,不能纵容拐卖、同情买主。这样的表态或许才是正能量,才是遏制犯罪、减少社会丑恶的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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