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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警凶手克里斯-蒙福特被判终身监禁


在法庭上做最后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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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福特(前排右侧穿)

2009年杀害西雅图警察蒂莫西・布伦顿(Timothy Brenton)的凶手克里斯・蒙福特(Chris Monfort)周三被判终身监禁。

2009年万圣节前夜当晚,时年41岁的蒙福特开枪杀害了西雅图警察蒂莫西・布伦顿,并企图杀害协警布里特・凯利(Britt Kelly),之后还试图杀害一位调查布伦顿死因的警司。与此同时,蒙福特还在杀害布伦顿9天前在查尔斯街车辆维修场(Charles Street maintenance yard)用土制炸弹炸毁了多辆警车并引发火灾。

陪审团裁定蒙福特犯有1项一级谋杀重罪、2项一级谋杀未遂罪和1项一级纵火罪,判处其终身监禁。陪审团还拒绝了蒙福特的精神障碍辩护。

在宣布刑期之前,蒙福特在最后陈词时说:“我杀了一个好人。这是我一生中干过的最困难的事,本来就是如此。”蒙福特之后愤怒地谴责了警察的暴虐行为,催促布伦顿的家人离开法庭。他说,暴力是警察唯一理解的语言。

随后,金郡高等法院法官罗纳德・凯斯勒(Ronald Kessler)在宣布判刑结果时告诉蒙福特,他带走了一个“无辜而有意义的生命”,使之“变得毫无意义”。

审判结束后,布伦顿的继母玛琳(Marlene Brenton)表示,这一量刑是适当的。她说:“蒙福特需要在监狱内度过余生,他的一生注定将是不愉快的。他无法感受大多数人可以拥有的东西。他不能去海滩散步,也不能与家人围在桌边庆祝假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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