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在四川省达州市“三严三实”正反典型教育大会上,达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长陈刚通报了近期被查处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其中,达川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刘庭瑜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部分官员被金钱冲昏了头脑
2014年春节前后,达川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刘庭瑜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先后收受礼金9.4万元人民币(1人民币约合0.16美元),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2014年12月26日20时许,刘庭瑜与其他三人携带较大赌资在通川区一酒店打5,000元起注的成都麻将,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查获刘庭瑜赌资32.8万元。同时查明,刘庭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先后多次收受他人现金64.5万元。
目前,达州市纪委已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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