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天津港区发生的爆炸事故,中国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要求相关企业近期立即组织开展针对制氢站、制氨区、燃油罐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燃煤电厂储煤场和制粉系统、燃气电厂天然气系统等安全情况的检查。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针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特点制定完善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健全政企联动机制和社会专业救援队伍合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此外,中纪委机关报15日发布评论称,在和平而非战乱时期,在天津这样一座特大城市,突然发生相当于数十吨TNT当量的爆炸,令人难以想象。安全事故造成的冲击,不仅震荡着房屋窗台,更让如何保障民众安全的拷问再一次成为社会焦点。
爆炸仓库周围的住户数量严重超标,遭到中纪委机关报质问
评论称,安全责任不容推卸。不可否认,紧急事件、危机事件和突发事件之中,总有人力难以控制的意外。但毋庸置疑的是,当前的一些安全事故并非不可避免。总有危险因素能够穿过我们的法规、制度、监管、预案等重重关卡,落地发生、酿成悲剧。归根结底,是法规落实、区域规划、监管检测仍然存在漏洞,安全防范体系仍然不够严密。
文章针对天津爆炸事故指出,中国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制度早有规定,
危险化学品仓库与周边公共建筑应至少保持1,000米的安全距离。但是发生爆炸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周围1,000米内,竟有超过5,600户住户,其中更有多个居民小区。
小区开发商与居民住户直到爆炸发生之前,并不知晓自己就住在“火山”旁边。
文章最后强调,生命代价不能白付。对于任何灾祸,再多的总结与回顾、解剖和反思都不为过。对安全严苛就是对生命负责,对安全松懈就是毒害生命。必须彻底认清,脆弱的繁荣永远不能与生命的可贵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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