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上午,洛杉矶县检察官办公室宣布放弃对中国留学生纪欣然命案嫌犯寻求死刑的决定引发南加法律界人士的不满。

纪欣然命案嫌犯迪尔卡门(Jonathan Del Carmen)。

纪欣然命案嫌犯加西亚(Andrew Garcia)。

纪欣然命案嫌犯奥丘阿(Alberto Ochoa)。
纪欣然命案嫌犯谷艾瑞罗(Alejandra Guerrero)。
华裔刑事辩护律师邓洪说,加州刑法187条款规定,在一级谋杀案件中,在特殊情况下检方可以要求死刑判决,这些特殊情况包括,一,受害人为警察;二,死者在二人以上;三,嫌犯在犯重案过程中杀人;四,嫌犯设伏等候杀人。检察官往往向检察官办公室的死刑委员会递交相关资料,来决定是否以死刑来处罚嫌犯。
邓洪表示,检察官办公室的死刑委员会要考虑是否寻求死刑时还要考虑这些因素,如检方的证据是否确凿,检方的胜诉机会是否很大,嫌犯是否有前科,案件的社会影响是否很大等。
邓洪表示, 在纪欣然命案中,两名成年嫌犯已承认在抢劫中用球棒攻击纪欣然,并且南加大校方的录像机也记录下了当时的案发过程,检方应该可以轻而易举地证实他们这4名拉丁裔青年是在抢劫中打死纪欣然的。
邓洪说,这宗案件是连续几年来针对中国留学生袭击的恶性伤害案件,引起了全球华人的关注。检方应以此案来“杀鸡儆猴”,以确保在美旅游的中国游客及中国留学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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