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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阻止公投表决I-1366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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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郡高等法院的一名法官上周五(8月14日)作出判决,不会阻止I-1366提案在今年11月份的华州大选中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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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提案发起人蒂姆・埃曼)

由蒂姆・埃曼(Tim Eyman)发起的I-1366提案要求华州政府将州销售税税率降低1%(从6.5%降为5.5%),于2016年4月15日生效,除非华州立法机关将一份“要求获得2/3以上议员表决通过才能增税”的宪法修正案交由公投表决。

这一提案的反对者认为,I-1366提案的内容是违宪的,因为华州宪法不能通过提案来作出修正。

金郡高等法院法官狄恩・林(Dean S. Lum)在判决中说,I-1366提案“确实违反了”华州宪法中关于修改宪法的条款,但他认为之前在华州没有先例表明该提案不应交由公投表决。狄恩・林还表示,华州最高法院有在大选前澄清这一问题的权利,但金郡高等法院没有这一资格。

在判决结果出炉后,一份上诉状已被立即提交至华州最高法院。案件审理有望快速完成,因为将提案交由公投表决的截止日期是9月4日。

华州州务卿怀曼表示,虽然她对此提案不持立场,但她认为法官的判决是“华州选民和‘直接民主’的重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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