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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严苛的环保法:美国超级基金法(Superf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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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爆炸场地存放有700吨氰化纳的事实,引起了有关氰化纳在黄金开采中用途以及环保问题的讨论,然后是中美环保法律的比较,由此想起了美国的超级基金环保法。有关这个法的介绍是美国大学读书时,上《企业社会责任》这门课时听来的,当时印象极深。

这个法的全称是: The Comprehensive Environmental Response, Compensation, and Liability Act 缩写:CERCLA 通常称为 Superfund, 它于上世纪80年代由美国国会立法。

这个法是联邦法,它非常严苛。

第一,它的法律追溯期是无限的。一般而言,法律都是有追溯期的,过了法律追溯期法律就失效,违法者就没有责任了。我所知道的没有追溯期的联邦法是税法中的税务欺诈罪。一般的税法追溯期是三年,个别情况是5年,但税务欺诈则没有追溯期,一但被确认,不论时间多久,都可以追溯。超级基金法也是如此,它有无限追溯期,任何人对环保问题造成的责任,可以无限期追溯。

第二,它的连带责任范围非常广。造成环境污染问题土地上的所有企业的所有owner和operator,现在的和过去的,所有为该企业运输污染物的公司,所有为该企业提供能源的供应商,都有可能的清除污染后果的连带责任。这个法创造了一个新词:无过错责任。就是你没有造成污染但你可能有连带责任。比如现在在被污染土地上的公司的owner和operator 可能完全和污染无关,但是因为你现在这块土地上经营,你就有责任。所以美国很多公司在购买土地建立厂房时都非常小心,要搞清楚地下有无可能的污染,虽然不是你造成的,但是根据超级基金法你可能有连带责任。

第三, 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但是这个法打破了这条原则。过去某个时候某公司在某块土地上造成污染了,但这并不违反当时的环保法,所以该公司没有违法,可是从现在的环保法看是违法的,照样可以按照现行的法追究该公司的责任,听起来都有点不太讲道理了。

第四,罚金可以达到清理费用的三倍。这是一个很骇人的罚款。税法一般的罚金是欠税的20%,税法民事欺诈是欠税的75%,而超级基金法的罚金居然可以到清理费用的300%,罚得真够重。
利润,是任何行业发展兴旺的最大原动力。

中国,作为黄金品位和储量都不在世界上排在前面的国家,却在最近几年连续成为世界第一产金大国,一定与黄金采矿业的高利润有关,而这种高利润又一定与企业的低环保成本有关。由于政府的不作为,监管不够,法律条款与法制本身不健全,黄金矿的经营环保成本很低,利润就高,污染的责任很容易逃掉,所以黄金矿山就到处被不计环保后果的疯狂开采,成了世界黄金产量第一大国。GDP贡献很大,很多人发了大财,可环保却受到不可逆转的破坏。

美国开采黄金是不是使用与中国一样的氰化纳堆浸法,我没有研究。但可以确定,在如此严苛超级基金环保法下,不管什么方法,一定会受到高度的政府监管。也正是因为这个超级基金环保法,美国的黄金矿经营者一定在环保方面要付出巨大的成本。成本高了,利润就会低,所以美国的黄金产矿就不会像中国那样疯狂开采,产量也就低于中国,但另一方面,美国的环境就受到了很好的保护。

下面这篇文章不是来自境外敌对势力,而是来自共产党宣传部控制下的媒体腾讯网。里面给出的两个数字值得注意:

一是每生产1000克黄金就要消耗掉4.7吨氰化纳,而中国2015年上半年已经生产了228.7吨黄金。算算吧,一年消耗掉的有可能造成污染的氰化纳会是多么惊人的一个数量。

二是美国黄金生产第一大州内华达州2013年有毒废物的排放数字。作为黄金生产第一大州,氰化物居然在水,土壤,和离场排放中为零,唯一含有氰化物的是大气废弃物,也只占20%。由此可证超级基金环保法在保护环境方面的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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