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8月19日下午四时,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天津市市长、市委代书记黄兴国参加发布会,面对记者“天津市委市政府会有有相关人员因爆炸事故引咎辞职”的提问,黄兴国称,“根据事实,客观公正作出处理”。

现任天津市市长、市委代书记黄兴国
黄兴国看似言之凿凿的回答,进一步加深了大众对天津官员命途的揣测。事实也已发生,公正是基本要求,关键是对哪些官员进行处理。8月9日当局正式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我们也许可以从中窥探一二。
有中国媒体分析称,首先将会被问责的的是天津市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办法》规定“本地区发生主要领导成员职责范围内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或者对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灾害)事件处置不力的要追究相关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责任”。
其次,如果媒体质疑的瑞海国际的环评、安评及其取得的危险化学品运营的安全许可证真的存在问题,那么相对应的环保部门、交通部门、安监部门的天津市委和政府有关领导也要被问责。依据《办法》,指使、授意或者放任分管部门对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或者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建设或者投产(使用)的要被问责。
再者,2012年2月起交通部的一份规定将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子作业的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交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交通运输部指导。作为有关部门的交通部,在此次事件中也或许面临问责。因为《办法》也说,不按规定报告、通报或者公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灾害)事件信息的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要被追责。
此外,若媒体报道属实,瑞海国际的实际控制人为天津港原公安局之子,瑞海国际的危险化学品堆场改造中存在因权违规事件,相关责任人也可依据该《办法》问责。党政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干预、插手建设项目,致使不符合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得以审批(核准)、建设或者投产(使用)的都要问责。
据悉,8月18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对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彭博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此外,高检还宣布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石力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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